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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潼关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7-08 10:39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根据《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潼关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集中办公,统筹推进落实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党宏洲   副县长

副组长:梁  琦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荣利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宁韩龙   县委宣传部纪检组长

高海青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耀武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张晓巍   县财政局副局长

苏 斌     县审计局副局长

韩永亮     驻县信访局纪检监察组长

范 湛   县国资局副局长

张亚红   县民政局纪检组长      

高 鹏   县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刘吉庆   县税务局副局长

李 珍   县养老经办处副主任

杜卫民   县信息办电子政务股股长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全县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拟定我县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梳理工作落实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保障社保接续财政补助资金;制定原安置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无力缴费的认定标准与审核流程,负责接收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无力缴费的审核认定;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的审核认定;承担全县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保参保补缴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做好政务外网运行、政策培训、宣传动员、接访处访、答复解释等工作;协调职能部门分析形势、研判信息、做好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对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监督审计。

二、工作专班办公室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人员组成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赵耀武。

抽调县民政局孙彪,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经办中心郑永丽,县企业养老经办中心梁铁力,县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辛柯,县税务局李永亮,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苏毅等同志集中办公。

(二)主要职责

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落实工作专班决定事项和安排部署要求;承担工作专班会议组织、文件办理、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答复解释等工作;梳理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并向专班领导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问题;按职责分工抓好社保接续参保补缴经办工作;承担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原安置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无缴费能力认定等工作,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的审核;完成专班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经办机制,公开办理程序,健全工作台账,互通共享退役士兵参保缴费信息,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沟通,定期分析形势、互通情况信息,及时会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通报讲评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精准解读和落实政策,统一口径解释政策,提前制定预案,做好信访接待、矛盾化解和风险防控工作,对集体上访信息、突发群体性事件及时果断处置。

(四)强化督导检查,配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抓好社保接续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未能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责。

(五)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政策程序办理,坚守廉政底线、不碰红线。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统一管理,不得随意变动办公室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工作专班领导同意。

(联系人:苏毅,联系电话:0913—3305336)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

网络编辑:杨乃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