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耕地保护专项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潼关县耕地保护专项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设和非农设施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根据省政府耕地保护专项督察启动会有关精神和《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督察工作通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于2019年6月24日至9月底对渭南市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督察”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从讲政治的高度,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战略的决策部署上来。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县耕地保护专项督察工作,迎接国家督察,成立潼关县耕地保护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娟侠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李建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
党宏洲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抗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荣利 县政府办副主任
孙 博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 锋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侯亚弟 县水务局局长
杨维平 港口抽黄管理局局长
何育斌 县河务局局长
张明亮 县林业局局长
白水利 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董利涛 秦东镇人民政府镇长
程 艳 太要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红斌 代字营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西宏 桐峪镇人民政府镇长
唐亚军 矿山公园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抗弟同志兼任,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保障工作,确保耕地保护专项督察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督察的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包括规划实施情况、履行政府主体责任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及耕地保护落实情况。(自然资源局牵头,各镇办配合)
(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后续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是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后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大棚房”问题是否存在反弹。结合我县实际,再次开展“回头望”,对我县“大棚房”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摸底,确保无遗漏、不留死角。我县涉及六个农业园区,本次重点督察双桥和神泉两个市级农业园区的整改落实情况(农业农村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各镇办配合)
(三)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自然资源局)
(四)秦东水乡问题整改情况。特别是生态项目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涉及我县的岳渎湖建设项目,整改落实是否存在反弹情况。(自然资源局牵头,水务局、港口抽黄管理局配合)
(五)野生动物保护情况。(林业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中、省、市各级领导安排部署,切实把耕地保护工作放在首位,以此次“专项督察”为契机,夯实各级责任,全力推进我县耕地保护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确保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部门做好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联动、形成机制
各有关部门在耕地保护专项督察期间,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
(四)攻坚克难,勇于担当
在督察工作期间针对问题不回避、直面矛盾不退缩,坚决杜绝避重就轻、隐瞒事实,确保我县督察工作顺利进行。
(五)严督实导,确保成效
加大对此次专项督察工作的检查力度,对在工作过程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包庇袒护以及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及时的,县纪委监委、县政府督查室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专项督察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