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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6-11 15:39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公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陕司函〔2020〕12号)文件精神及市司法局《关于公布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渭司函〔2020〕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予以公布。

各镇(办)、各部门要以本次证明事项取消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改进服务作风,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已取消证明事项,及时公布新的办事指南,保证平稳过渡,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违法增加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群众和企业的,及时纠正查处;要进一步加强协同协作,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政府部门间、部门内部“信息孤岛”,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推行告知承诺制,同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群众和企业承诺事项的事后审查,对不实承诺甚至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附件:潼关县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点击下载)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网络编辑:杨乃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