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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02 11:12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关于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意见》(陕办字〔2020〕47号),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若干措施》(渭市办字〔2020〕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保居民就业

1.坚持就业优先,把重点群体和困难行业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200人。全力稳住现有岗位,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积极拓展就业新渠道,确保就业形势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底线。(县人社局负责)

2.精准实施就业帮扶计划,优先做好农民工就业,努力拓宽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鼓励国有企业、重大项目、扶贫龙头企业等优先吸纳县域内劳动力就业。(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局、国资中心、扶贫办配合)

3.实施高校毕业生促进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全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35人、大学生就业见习130人,努力扩大“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招募人数。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县人社局牵头,县教科局配合)

4.适当延迟高校毕业生办理录用接收手续,对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新业态平台招用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县人社局负责)

5.推动劳动年龄退役军人就业失业实名制登记全覆盖,搞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帮助解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县人社局配合)

6.紧盯未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和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中的劳动力,持续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和后续跟踪服务。开展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行动,定向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保障力度。(县人社局牵头,县扶贫办配合)

7.发挥稳就业工作专班作用,加快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系统,加强就业服务管理,精准实施就业监测调度,督导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对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餐饮、商场、会展等困难行业,加大扶持力度,稳定就业岗位。(县人社局负责)

8.继续执行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保险,单位缴费延长到年底。继续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中小型企业稳岗返还标准从60%提高到100%。(县人社局负责)

9.政府投资开发、认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要安排一定比例场地,低成本向创业者开放。(县教科局负责)

10.加强市场管理,在适当时间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附近增设可从事农副产品、日用百货等商品销售和非现场制作的餐饮服务的摊点摊区,研究提出助力“地摊经济”和“夜经济”的发展措施。(县城管局负责)

二、保基本民生

1l.持续抓好“三排查三清零”行动,健全和执行好返贫人口监测帮扶机制,紧盯全县剩余343户478人全部脱贫,防止易返贫监测人口和易致贫边缘人口返贫、致贫,对“两类人群”中具备发展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纳入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技能培训等扶贫政策范围并给予支持。(县扶贫办负责)

12.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建立落实“1+7”后续扶持帮扶政策体系。推动消费扶贫,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品扩大销售。保证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县发改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商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配合)

13.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及时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中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县民政局牵头,县扶贫办配合)

14.扎实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因灾因病因残遭遇暂时困难人员临时救助,切实保障特困对象、低保对象、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县民政局负责)

15.将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和下岗失业人员、困难企业职工、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城市灵活就业人员等遭遇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体,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范围。(县民政局牵头,县人社局配合)

16.在现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并将价格临时补贴按现行标准提高1倍发放。切实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妥善解决个案性困难。(县民政局牵头,县人社局配合)

17.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农村、社区等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努力实现有集中供养需求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应养尽养。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养老、社会救助、便民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常态化、制度化服务。(县卫健局牵头,县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配合)

18.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工伤职工、农村八大员”等群体社保待遇。提高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参保不足一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纳入常住地保障,对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县人社局负责)

三、保市场主体

19.增强中小微企业经营发展能力,确保个体工商户数量稳增不减,生产经营持续好转。市场主体总量在8228户基础上增长10%以上,年新增900户。(县市管局牵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信局、商业发展服务中心、统计局配合)

20.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推动惠企金融政策落地,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支持具备条件的科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加快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做好产业链融资服务。(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人行配合)

21.落实好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房租减免、阶段性优惠用电用气价格、社区工厂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补贴等政策,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县财政局牵头,国网潼关供电公司配合)

22.继续开展“清欠”专项行动,及时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给予中小企业房租、标准化厂房租金、物业费用减免的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特色载体,给予一次性奖补。(县工信局负责,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财政局配合)

23.积极促进消费回补,全力加快旅游景区建设,打造知名旅游目的地。扩大优质数字文旅产品供给,发展沉浸式体验型文旅消费,优化文旅产品供给,进一步提高潼关旅游关注度、吸引力。(县文旅局牵头,县商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配合)

24.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成为创业资本,鼓励更多的自然人和社会组织创办市场主体。要真心实意为企业服务,尽早实现全部手续线上“一表填报”,办齐材料线下“一个窗口”领取,更多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5.加大“五上”企业培育力度,坚持需求导向,全面疏通和解决各类市场主体遇到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推动企业正常运转,增强生存发展能力。“五上”企业净增6个以上,培育发展限上商贸企业5户。(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商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信局、统计局配合)

26.鼓励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壮大新兴市场主体。(县教科局负责)

27.持续优化登记注册流程,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对涉及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生产生活资料供给保障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开设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8.继续贯彻落实《优化菅商环境条例》,持续推动“10+5”“5+3”专项行动,紧盯企业开办、建筑施工许可、优化便民服务、减税降费等方面出实招、见实效,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年度任务,促进全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县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9.政务中心设立“六保”政策咨询窗口和投诉专线,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问趣。(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四、保粮食能源安全

30.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20.1万亩、总产稳定在5.3万吨左右。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大力推进节水灌溉,新建5.5万亩高标准农田。(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水务局配合)

31.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扩大夏播面积,做到应播尽播。抓好秋粮田间管理,严防严控重大病虫害,千方百计提高粮食单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32.积极推进储备粮体制机制改革,尽力扩大新增粮食储备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粮食应急成品储备,夯实粮食安全的物资基础。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储备+加工+运送一体化应急保障链条,加强与中省市储备企业和域内粮油加工企业的合作,强化协同联动。积极倡导合理健康饮食文化,建立制止浪费长效机制,杜绝餐饮浪费行为。(县发改局牵头,县商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33.做好粮油市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粮油市场动态,持续充实企业、商超及供应网点粮油库存。完善粮食应急预案,确保粮油市场不脱销、不断档,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县市管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

五、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34.大力推行“链长制”,筛选一批产业规模实力强、产业链条完善、龙头企业支撑突出、发展空间大的重点产业链,由县级领导担任产业链“链长”,聚焦供应链、信息链、采购链、服务链、人才链、资金链,按照“一位县级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位部门负责同志、一个工作方案、一套支持政策”的“五个一”工作模式,着力在要素保障、市场需求、政策帮扶等领域精准发力。(县工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35.发挥好丝博会、陕粤港澳、苏陕“区中园”等平台和机制作用,全面推进“云招商”“云签约”,加大产业链供应链招商力度。依托行业龙头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配套需求,组织开展定向招商,构建比较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心负责)

36.强化数字经济和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快推进5G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数字化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县工信局负责)

37.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做好产业链企业融资服务。深化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支持园区、企业争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以产业引导基金为契机,创新投融资模式,扶植县内优势产业和帮助中小企业发展,为他们解决发展资金难题。(县发改局负责)

38.围绕黄金冶炼等优势产业链面临的问题和短板,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产业基础再造,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县工信局负责,县黄金产业发展中心配合)

六、保基层运转

39.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基本民生支出足额保障、干部职工工资足额发放、基层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县财政局负责)

40.坚持“两个优先”,妥善处理“三保”与化解隐性债务、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关系,防止债务风险向“三保”传导。财政部门要负起监管帮扶责任,对“三保”支出安排逐一审核,确保预算规范、足额保障。要加大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县财政局牵头,各部门配合)

41.年初预算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三公”、会议、培训等一般性支出,压缩的支出统筹用于“三保”等。年内原则上不出台新的民生政策,“三保”有财力缺口不安排新的政府投资项目。(县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42.认真落实中央特殊转移支付政策,实行省、市、县三级专人限时办结制,建立实名制台账,用好惠民补贴“一卡通”。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评价和风险防范,决不允截留挪用。(县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七、组织保障

43.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六保”任务是做好今年“六稳”工作的着力点,是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重要保证,是经济复苏和社会稳定的关键性抓手。各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强化落实“六保”任务的紧迫感、贵任感、使命感,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全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44.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各领域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构建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分工明确、部门协同的落实机制,各责任单位要量化细化实化工作举措,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45.加强考核监督。各部门要把落实“六保”任务与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相统筹,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合理引导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导,将“六保”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目标倒逼责任、以时间倒逼进度、以督查倒逼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46.强化工作落实。落实“六保”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抓好任务分解,工作责任要具体到人,进一步强化工作施,确保工作不出现漏洞、问题。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切实把“六保”任务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细。

网络编辑:杨乃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