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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6-04 14:35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潼关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拟订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控辍保学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控辍保学工作有关问题。

二、联席会议目标任务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目标任务是: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形成联防联控机制,确保义务段建档立卡学生无辍学,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91%以上。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教育副县长任组长,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残联、各镇(办)人民政府等为成员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由控辍保学成员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负责协调开展控辍保学工作,通报控辍保学工作有关情况,定期分析研究控辍保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办公室主任由县教科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县教科局: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保学基本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牵头制定入学、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将入学和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年终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校长的重要指标。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规范学籍建立和变动手续;健全失学、辍学学生报告机制;主动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对接流失学生信息;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访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发现学生逃学、旷课等不良行为或存在监护缺失隐患的,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联系,提醒、督促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履行责任。

2.县文化和旅游局:严禁在校园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严禁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法律法规,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4.县公安局:做好人口信息管理工作,配合教育部门摸清辍学学生的具体去向。

5.县民政局:负责将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抓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6.县司法局:协助、支持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保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根据需要依法做好有关司法文书发放工作。

7.县残联:依法为残疾少年儿童办理残疾证等有关手续,并减免相关费用。

8.各镇(办)人民政府:摸清本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入学情况,做好辍学学生的调查摸底和劝返工作。建立起镇(办)、村(社区)、村小组三级联动防护网络,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外出务工。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每学期召开1次,由召集人主持会议。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向联席会议汇报本系统、本部门近期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并提供书面材料。

(三)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县人民政府。

(四)联席会议建立督查制度,重点督查各镇(办)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并根据督查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问责建议。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一次全县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网络编辑:杨乃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