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310国道县城段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潼关县310国道县城段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修订版) 的通知》(陕政发〔2018〕29号),巩固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集中解决310国道县城段交通秩序、道路路面、市场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范围
310国道县城段全长4.35公里,包括双桥大街、秦岭大道、南新街,途经4个十字路口,2个丁字路口。整治内容主要包括道路路面、人行道以及周边卫生环境。
二、领导机构
成立310国道县城段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副县长边有兵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市管局、城管局、环保局、环卫局、交警大队、公路段、城关街道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雷涛兼任。
三、任务分工
县发改局负责该路段综合整治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该路段综合整治工作所需项目资金筹措及配套资金的拨付。
县住建局负责制定该路段道路综合整治方案,对道路、管网、线缆、路缘石及两侧人行道等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改造提升。同时加强该路段日常养护管理,完成路面标线施划,及时修补损坏和坑洼路面。
县交通局牵头,公路段配合,及时与省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对接,争取该路段大中修改造项目计划。加快310国道北歇马至潼关县城段道路改造项目施工进度,同时,加大与市交通局对接,尽快启动310国道陕豫界至华阴孟塬段一级路项目前期工作。
城关街道办负责制定该路段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完成道路周边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综合整治工作期间的群众协调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该路段两侧乱设摊点、出店经营等违规行为的综合整治,对个体经营户的门牌门匾进行规范化管理。
县市管局负责该路段个体经营户规范管理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制定该路段交通管制方案,完善红绿灯及测速监控装置等交通安全设施,配合县住建局完成路面标线施划,做好综合整治期间车辆远端分流及交通管制工作。
县环卫局负责制定该路段保洁抑尘方案,做好清扫保洁、洒水抑尘等日常维护工作,正常天气,每天洒水不少于6次。
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交通局、环保局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310县城段综合整治工作是巩固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为民解难题的具体体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310国道县城段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规范执法,加强协作。各部门要注重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言行、讲究执法艺术,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贯彻执法适度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互通有无,形成合力,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高效推进。
三是严格督查,强化问责。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进不强、推诿扯皮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