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面临着严峻形势,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繁殖量大,传播途径广,适应性强,危害性极大,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巩固我县造林绿化成果,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水平,维护我县生态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陕西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调入苗木检疫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陕从治发〔2017〕206号)和《渭南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造林绿化苗木检疫工作的通知》(渭林发)〔2018〕88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形势,特制定如下安排意见:
一、根据《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造林绿化工程应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纳入造林绿化设计方案,科学配置造林绿化树种,推广良种壮苗和抗性树种,对工程造林实行同步规则、同步实施、同步验收,自觉接受林业局森检机构的监督和监管。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从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苗木和木质产品,如因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必须逐级上报,征得省林业厅同意方可调入。
三、各有关苗木使用、供应单位及涉木企业,要严格执行《森林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不能违规调运使用苗木及木质产品。
四、各有关园林建设单位和园林施工、苗木供应企业,严禁在工程建设中使用、供应未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的苗木。
五、对已调入我县的苗木、木材、电线电缆包装材料等,相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林业局林木病虫防治检疫站主动办理报检备案手续,进行复检。
六、擅自从疫区非法调运苗木、木材及木质产品的,致使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传入我县,造成疫情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据《刑法》、《森林法》、《森林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联系人:张发启 联系电话:0913—3822165 13572731519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