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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创建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潼关县环境卫生百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创建工作指挥部 发布时间:2019-03-14 11:35
各镇(办),相关职能部门,各包联路段牵头部门、参与单位:

《潼关县环境卫生百日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创建工作指挥部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潼关县创建工作指挥部

2019年3月5日

潼关县环境卫生百日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面貌,提高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保障国家卫生县城复审顺利通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美丽潼关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创建指挥部决定开展全县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建设宜居县城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进一步改善环境,提升品位,营造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县城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从根本上解决好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为国家卫生县城复审的顺利通过提供保障,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设施完善、秩序良好、环境优美、交通顺畅的人居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各包联路段牵头部门、参与单位

(1)各包联部门每周五对所包联路段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捡拾垃圾,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并对路段上的“野广告”、“牛皮癣”杂草等进行彻底清理。并每天安排一名同志对所包联路段及背街小巷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做好包联路段沿街门店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发动群众自觉做好门店、门前卫生,不占道经营、不乱停乱放、不堆放杂物,配合城管执法人员共同落实“五包”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开展本单位机关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单位的内外环境保洁。

(二)职能部门

1、住建局

(1)加强道路维修养护,4月底前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路面及市政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损坏的进行修复,确保路面平整,管沟盖板无缺损,凹凸现象。

(2)对城区路灯设施特别是步行街损坏路灯进行及时维护,保证路灯设施完好端正。

(3)做好公园、广场、绿化带等各类绿地建设,对缺株、漏株及时补植。做好城区绿化带补植及树木修剪。

(4)加强物业公司监管力度,确保各居民小区日常保洁到位,环卫设施配备齐全,无明曝垃圾堆积,环境卫生全面达标。

2、市容环卫局

(1)合理规范设置垃圾转运、收集处理系统。及时清理垃圾收集转运点的周边地面残留垃圾。

(2)加大对城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特别是及时清理绿化带、树坑等卫生死角的垃圾,清除大街小巷野广告。

(3)加强对背街小巷的卫生管理,消除垃圾堆、野广告、卫生死角,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4)加强对县城周边垃圾沟治理,清除垃圾坡。

3、交警大队

(1)持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规范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和行人文明交通行为,严管机动车超速、鸣笛、乱停乱放、涉牌涉证、闯红灯、酒驾、乱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公交车、出租车违规停靠,渣土车辆无牌照上路、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行为查处力度,确保交通秩序顺畅。

(2)规范县城道路(不含人行道)各种车辆停放秩序,无乱停乱放、占用道路等现象。

(3)定期擦洗交通隔离栏、隔离墩、交通护栏、岗台等交通设施以及道路上所有的平立面交通标志。

(4)做好道路标识施划、交通指挥信号、指示牌等设置维护工作,对损坏的信号灯进行更换,对模糊不清的交通标识线重新施划。

4、卫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负责做好“六小”门店治理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门店要坚决予以整治和取缔。

(2)负责督促做好城区各宾馆、饭店的环境卫生达标工作。

(3)加大对各类市场监督管理力度,指导经营业主完善卫生及三防设施,落实消毒措施和原料采购索证制度,规范餐厨垃圾收集处理,并在醒目位置公示群众监督电话,确保管理制度健全,各类设施完善,内外环境卫生整洁,经营资格合法,基本信息对外公示醒目完整,资料档案齐全,证照及持证率符合标准要求。

5、交通局、公路段

(1)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管理,规范营运秩序,达到车体干净,车内整洁。

(2)保持县城公交站牌干净整洁,无破损。

(3)加大汽车站站内外卫生整治力度。

(4)加大国、省、县道公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力度,做好国省县道公路沿线两侧绿化和环境卫生保洁,及时清理沟渠及两侧垃圾杂物。

6、城管局

(1)落实门店“五包”任务,明确责任,加强监管。

(2)加大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的整治力度,规整店面门牌匾,重点做好金陡步行街、城西蔬菜市场、向阳巷口、金三角市场门口、育贤街、桃林路的整治,坚决取缔城西蔬菜市场占道经营。

(3)加强“三车”停放管理工作。持续开展道沿石以上各种车辆停放整治。

(4)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严禁人行道堆放建筑物料,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5)加强渣土车辆日常监管,运输过程严格实行全密闭化运输,确保无遗撒、无扬尘,对带泥上路、抛撒滴漏、不覆盖、随意倾倒等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督促沿街各单位、门店利用电子屏幕制作爱护环境卫生标语内容,持续滚动播放。

7、市场监督管理局

(1)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监管力度,解决农贸市场内脏乱差现象反弹问题,确保市场交易秩序良好,环境卫生整洁。在城西蔬菜市场设立管理办公室加强管理,确保经营规范化。

(2)加强对超市、商店经营情况的检查,加强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

8、商业行业办

对城区周边所有废品收购站按照设置标准进行专项整治,禁止在沿街及醒目位置批设废品收购站。

9、文体广电局

对城区的健身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损坏的及时维修、更换。对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统一安装体育健身设施。

10、广电中心

持续宣传报道我县国卫复审年工作内容,开设宣传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好地卫生意识,自觉维护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开设曝光台,对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进行曝光。

11、各镇办

城关街办

(1)集中整治社区、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的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清运露天垃圾,铲除荒草。

(2)开展镇政府机关环境卫生整治。定期组织各村(社区)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卫生意识。

各镇

(1)开展镇政府机关环境卫生整治。定期组织各村(社区)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卫生意识。

(2)加强入镇主要干道及镇政府所在地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做好辖区乡村道路、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无明曝垃圾。

12、农工部

牵头负责督促各镇(办)做好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督办、评比通报。

四、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时间从2019年3月7日开始到国卫复审结束。

五、组织机构

为更好的推进各职能单位工作进度,成立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两个督查组,全面落实本次百日综合整治活动。

组  长:李建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郑建兴  创建办主任         

成  员: 刘春生  住建局局长        

雷   涛  交通局局长        

李方胜  卫计局局长        

石富林  食药局局长       

武进房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明亮  农工部部长        

张向阳  城市管理局局长    

别永均  市容环卫局局长    

赵青学  文体广电局局长

孟   涛  交警大队大队长

卢   宁  公路段段长

陈   华  商业行业办主任    

任丽芳  广电中心主任      

白水利  城关街道办主任    

刘西宏  桐峪镇镇长        

谢   金  太要镇镇长        

赵红斌  代字营镇镇长      

董利涛  秦东镇镇长        

唐亚军  安乐镇副书记      

刘庆峰  创建办副主任      

王   莉  创建办副主任      

第一督查组:

组    长:刘庆峰  创建办副主任  

成    员:创建办、纪委办、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干部

督查区域:城区

第二督查组:

组    长:王  莉  创建办副主任  

成    员:创建办、农工部、纪委办、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干部

督查区域:各镇办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办、各职能部门、各牵头部门、参与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整治的时间范围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对开展活动情况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电视台要对活动开展的整体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3、明确责任,严格督查。创建办对本次活动进行全方位督查,对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呈送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网络编辑:杨乃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