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二〇一九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唐亚军同志任小秦岭金矿国家矿山公园管委会主任;
王轩铭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不再担任县黄金工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兰拴启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正科),不再担任县移民开发局局长职务;
朱晓军同志不再担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向阳同志不再担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王同强同志不再担任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冯兴亚同志不再担任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霍渭明同志不再担任小秦岭金矿国家矿山公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刘 蓉同志不再担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王颖峰同志不再担任县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张 亮同志不再担任县地震办主任职务;
廖 琪同志不再担任县盐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牛建平同志不再担任县轻工业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潼关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