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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潼关县2019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5+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8-06 10:36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潼关县2019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5+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潼关县2019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

“5+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根据《渭南市2019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5+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坚持“金牌店小二”、“五星级服务员”理念,以全力打造“线上政府、网上政府、掌上政府”为突破口,扎实推进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以及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减税降费等“5+3”专项行动,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加快实现“总体省内一流、部分全国领先”营商环境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由县职转办牵头推进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全面规范中介服务清单,突出严格执行《陕西省省市县三级中介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坚决破除中介服务垄断,严厉打击“红顶中介”。加快建设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形成统一中介机构数据库,实现“交易不见面”。

(二)由县财政局牵头推进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突出全面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严禁水电气暖等垄断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费用,杜绝行业协会强制收费和费用标准过高等行为。

(三)由县委网信办牵头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突出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管+失信问责”机制,实施政务诚信监督评价和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实施联合奖惩,提升信用大数据服务水平。强化各级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的信用意识,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带头讲诚信守契约。

(四)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推进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重点推广“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探索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向镇村两级延伸。逐步整合县级部门非警务非紧急类服务热线至“12345”热线。编制发布县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

(五)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推进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重点梳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航空产业、精细化工、食品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税银互动”、加强瞪羚企业培育、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及规范享受优惠政策的前置条件等。引进专业政策咨询服务机构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政策服务, 形成政策“网格化服务”格局。

(六)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项行动。突出探索缩小施工图联合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全力推进区域技术评估,加快推进审批管理系统在县域范围内同步应用,严格落实“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机制,实现“系统之外无项目、流程之外无审批”。

(七)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项行动。以“办成一件事”为标准,全力打造“线上政府、网上政府、掌上政府”,突出统筹梳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清单,依托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整体联动、全程在线,全面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打造政务服务网上旗舰店,推进全县统一公共支付系统,实现办事“只进一扇门、只上一张网”。

(八)由县税务局牵头,推进减税降费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增值税普惠性减税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降低等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按照100万以内、100-300万实施减免政策。个人所得税基本扣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增加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同时调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

三、推进步骤

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5+3”专项行动按照工作启动、组织实施、总结提高三个步骤实施。

(一)工作启动(4月-5月)。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5+3”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将中省市部署与本县、本部门实际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突出问题,以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功能完善的设施环境、温馨包容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标准,制定“5+3”专项行动任务清单,全面启动实施。

(二)组织实施(6月-11月)。按照“分级负责、全面推进”和“谁主管、谁落实”的原则,坚持“可量化、能操作”,排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建立“月度跟踪、双月点评、年终考核、末尾查究”。瞄准上级反馈的、自我查找的、特约监督员搜集的、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严格核查整改,同时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推进工作落实,确保逐条任务顺利推进。

(三)总结提高(12月)。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共同提高。对标“5+3”专项行动,将好的做法、先进经验及时固化为制度规定,推动建立健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加大先进典型的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责任全面覆盖,压力层层传导,形成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各方主动参与、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镇(办)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本区域、本部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5+3”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不断增强主体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问题,推动落实。

(二)整体推进落实。要将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5+3”专项行动与推进“10+5”行动、三年行动计划紧密结合,将政府工作的关注点和着力点转向优化公共服务、规范市场监管、加强社会治理,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开“最多跑一次”改革。要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加强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转变服务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三)强化督导检查。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树立结果导向,加大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在各镇(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赋分权重。要将营商环境列入年度重点督查范围,实行季度督查通报,同时大力开展明察暗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问责问效,层层传导压力,对考核排名靠后、投诉举报核查后有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责任。

附件:1.潼关县2019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5+3”专项行动方案(点击下载)

         2.潼关县2019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5+3”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点击下载)

网络编辑:杨乃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