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文件 / 县政府文件 / 正文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关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2018-2021年)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10-23 10:45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促进大气污染物减排,县发改局会同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制订了《潼关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2018-2021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5 

潼关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2018-2021年)

清洁取暖是指利用天然气、电、地热能、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清洁化燃煤(超低排放)等清洁化能源,通过高效用能系统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包含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为目标的取暖全过程,涉及清洁热源、高效输配管网(热网)、节能建筑等环节。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在保障全县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同时,促进大气质量改善,根据《渭南市政府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和《渭南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发展基础

(一)冬季取暖现状

1.取暖面积。截至2017年底,全县城乡建筑取暖面积365.6万平方米。其中城镇建筑取暖面积120万平方米,农村建筑取暖面积245.6万平方米。全县无集中取暖面积。

2.取暖热源。城镇地区主要以燃气锅炉、天然气、电等分散取暖为主。农村等地区主要采用分散供暖,大量使用散烧煤、土暖气等供暖,少部分采用电供暖。

3.用能结构。取暖使用能源以燃煤和天然气为主,其他能源所占比例较小。燃煤取暖面积约325.6万平方米,燃气取暖面积约37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和电取暖面积约3万平方米。燃煤、天然气、电和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积占总取暖面积的比重分别为89%、10.2%、0.8%。

4.热网系统。截至2017年底,我县城镇集中供热管网系统未建立。

5.建筑节能。全县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基本达到100%,节能建筑占城镇民用建筑面积比重超过40%,农村传统住房整体保温性能差,取暖能耗大,不利于节约能源和降低供暖成本。

 (二)能源供给现状

1.力供给潼关县境内有110千伏变电站3座(潼关变、南塬变、港口变),35千伏变电站2座(代字营变、欧家城变),10千伏开闭所1座;10千伏线路31条,总长度452.6千米;配电变压器1145台,总容量229.135兆伏安;0.4千伏台区653个,线路长度398.67千米。2017年,全社会用电量2.67亿千瓦时,其中居民生活用电量8969.05万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2.57%。

2.天然气供给。潼关县使用天然气气源主要由潼关新能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上游供气单位为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全县高压输气管网总长度20公里,已建成城镇低压输气管道30公里,冬夏天然气峰谷差达较大,2017-2018取暖季我县天然气消费量2150万标方。

3.煤炭供给。截至2017年底,我县共有清洁煤配送中心1处,配送点5个,年配送能力5万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中省市决策部署,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排放为立足点,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方针,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着力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提高清洁取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安全的清洁取暖体系,不断提升全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全县的清洁取暖、温暖过冬,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为我县追赶超越和加快建设富裕文明绿色美丽潼关做出贡献。

(二)工作原则

1.确保民生,因地制宜。统筹热力供需平衡,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以清洁替代、经济适用为目标,以高效易实施的清洁取暖方式着手,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电能供暖,充分发挥风、光、地热等新能源资源丰富的优势,综合采用各类清洁供暖方式,构建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的清洁取暖系统。

2.明确重点,示范先行。我县冬季治污降霾形势严峻,统筹县城和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的清洁取暖工作。县城及重点镇人口聚集区是我县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的重点区域,经济及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在优先保障用气、用电的基础上,率先完成清洁能源供暖任务,积极推动农村区域抓紧完善基础条件,按时完成任务。

3.统筹兼顾,合理可行。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采取适宜的清洁取暖方式,按照“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的方针,优先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取暖组合方式,优化供热结构,合理配置供热资源,使清洁取暖合理可行。

4.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推动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目标要求和监督检查等,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推动责任体系。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探索多方共赢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5.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县统筹、部门联动、县市主责、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镇办负责具体推动,编制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抓好落实。

 (三)工作目标

2019年,全县清洁取暖率达到65%,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农村达到50%;到2021年,全县清洁取暖率达到75%以上,县城和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60%以上。用4年左右的时间,全县确保完成煤改气、煤改电、煤改清洁能源1万户,形成以燃气锅炉集中取暖为主,分散式天然气、电能、可再生能源利用等为辅的全县取暖清洁化、城区供暖集中化、农村供暖多元化的冬季取暖新格局。全县供热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用能结构明显优化,电能应用明显提升,重点领域污染排放大幅下降,空气质量不断改善,民生水平不断提高,助推全县加快绿色低碳的转型发展。到2021年,全县取暖用散煤减少2万吨。

城区及城乡接合部以天然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分散供暖为主,同时推动煤改电和各类清洁能源供暖,2021年力争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

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电能、太阳能、生物质多种清洁能源供暖,节能取暖新技术和设施得到推广应用,取暖消费结构趋于优化,取暖效率提升,到2019年清洁供暖达到40%以上,2021年达到60%以上。

(四)进度安排

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整体安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8-2019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以县城为突破口,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切实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重,率先完成目标任务,冬季清洁取暖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二阶段:2020-2021年,大规模应用推广期,总结经验,细化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在城乡接合部及广大农村全面推广应用清洁取暖,使农村地区群众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用能结构明显改善。

三、重点任务

新建和改造同步推进,新建热源全部采用清洁热源,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同时积极以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各类清洁热源改造替代传统燃煤热源。

(一)稳步推进天然气取暖。在落实气源气量前提下有序推进天然气取暖,上游供气企业与下游用户双方要签订供气协议,并严格履行约定条款,根据协议制定气化方案和年度计划。在具有稳定冷热电需求的楼宇或建筑群,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对具备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供气条件区域,鼓励安装燃气锅炉房、燃气壁挂炉等。

(二)有序推进电取暖。结合我县电力供应充足、电网设施齐备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电取暖。鼓励在天然气管网以及热网覆盖不到的城乡区域开展“煤改电”取暖,在非连续性取暖的学校、办公楼等场所,推广蓄热电锅炉、电热膜、蓄热电暖器等电取暖设备。依据水源、气温和土壤条件,科学使用空气源、水源、地源热泵取暖。

(三)探索推进地热能综合开发利用。坚持科学、清洁、高效、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地热能勘探与评价、项目开发与评估、环境监测与管理体系,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地热能开发。因地制宜开展浅层、中深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到2021年建成地热能规模化应用试点1个,发展地热能供热5万平方米以上。

(四)进一步推广按热计量收费。加快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时,全部安装供热分户计量和温控装置,促进热用户端节能降耗。探索创新供热管理模式,提高用热末端的精细化管理能力。

(五)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在现行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开展单项技术的叠加集成应用试点示范,推动新建建筑采用更高能效的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发展以被动式技术为核心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优先推动被动式中心城市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政府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为重点,与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旧城改造、居住小区综合改造相结合,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综合改造。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加强指导监督,确定总体推进路径,解决共性问题,做好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管。

1.发改局负责会同住建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县级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等,研究制定清洁取暖目标考核体系。建立清洁取暖县级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指导督促方案落实,协调清洁取暖过程中需要县级解决的重大问题,保障清洁能源供应,推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清洁取暖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日常工作。

2.住建局负责指导城镇、农村清洁取暖,负责城市供气、供热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筑能效提升工作。

3.财政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中、省财政资金支持,配合发改部门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政策。

4.环保局负责各类清洁取暖的排放标准制定及监督,指导燃煤锅炉拆改工作。

5.国土局负责清洁取暖项目的土地保障和地热资源勘查及矿权管理等工作。

6.市管局负责锅炉安全、节能、环保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开展落后锅炉淘汰工作。

7.武装部负责驻潼部队清洁取暖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指导督促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1.精准高效使用财政资金。积极争取中、省相关资金支持,县级财政部门拓宽筹措资金渠道,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支持政策,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加大对清洁取暖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构建“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运营模式。

2.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开发符合冬季清洁取暖需求的金融产品,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支持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运营。

(三)完善价格与市场化机制

1.创新完善取暖用电价格政策。实施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利用谷段低电价降低电采暖成本,支持电采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电采暖居民用户,采暖季用电量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2.建立健全供热价格机制。按照服务质量和价格对等原则,要根据供热成本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市政集中供热价格,理顺供热价格矛盾,确保供热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对供热价格难以弥补供热生产运营成本的,可由县政府考虑予以补贴。对清洁取暖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用热各方协商确定具体供热价格。加快按流量计费的两部制热价实施步伐,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热。

3.加快清洁取暖市场化发展。进一步开放取暖行业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引导各经营主体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合并,形成专业化、规模化的企业集团,提高取暖质量服务水平。完善天然气保供链,形成上下游一体,“供、销、储”系统发展的天然气供应保障体系。支持鼓励企业发展源、网、站及热用户一体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减少中间管理环节,降低供热成本。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工程总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租赁、能源托管、以租代建等模式发展清洁取暖。

 (四)切实保障清洁能源供应

1.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支线管网,加快推进管网互联互通,积极争取过境管道下载气量,努力实现多气源供气。加快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确保2020年底建成保障本区域高峰期3天需求量的应急储气能力。天然气企业要按照国家要求签订气源气量保供协议,提前锁定资源量,特别是明确冬季高峰期供气量,防止出现无协议供气问题。要加强对燃气特别是农村燃气取暖工作的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加强供用气安全管理。相关企业要承担安全供气的主体责任,制定完善企业规范和操作规程。

2.强化电网支撑能力。加强配电网改造,有效利用农网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电网企业资金等资金渠道,满足新增电采暖等新增电力需求。要组织好本地区“煤改电”工程规划与电网规划的衔接,明确“煤改电”电网扩容工程及建设时序,电网企业要及时补充进入企业建设规划,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及建设工作,确保“煤改电”工程与电网扩容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保证取暖安全和电网安全。结合配售电改革,调动社会资本参与配电网建设的积极性。

3.加快推动地热能资源普查及综合利用。在现有地热资源普查数据的基础上,尽快推动浅层、水热型及岩土型等地热能的普查及综合利用,对其开采技术经济性做出评价,为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依据。对已建设运营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要逐步建立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数据的共享机制,支持有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地热资源勘探工作,对开展勘探工作的企业优先配置地热能资源。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地热能勘查、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系统的检测和动态评价。地热能开发企业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逐步在建成和新建项目中全面配备检测系统。

4.建立健全生物质原料供应体系。组织开展生物资源调查,明确可作为能源化利用的资源潜力。建立健全生物质原料收集体系,推进收储运专业化发展,提高原料保障程度。支持生物质专业化收集企业发展,通过优先土地流转、加大农机补贴等方法,促进企业规模化发展。

5.加强清洁煤供应能力建设。建立燃煤质量监管机制,加强煤炭供应、储配、使用等各环节监管,制定严格的民用煤炭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对硫分、灰分、挥发分、有害元素进行更严格的限制,不符合标准的煤炭不允许销售和使用。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型煤符合标准。

()加快推进农村清洁取暖

要结合实际,明确责任部门,建立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加大力度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因地制宜将农村炊事、养殖、大棚用能与清洁取暖相结合,充分利用罐装天然气、电、生物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取暖,加快替代散烧煤取暖。对偏远山区等暂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的地方,重点利用“洁净型煤+环保炉具”、“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等模式。积极推进现有农村住房建筑节能改造,不断完善政策和监管措施,提高农村建筑节能水平。

()做好全方位宣传推广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基层宣传推广作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清洁取暖在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政策知识,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公众清洁取暖意识,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清洁取暖工作,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形成多层面、全方位推进清洁取暖的强大合力。

网络编辑:杨乃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