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以来,非洲猪瘟疫情在我国不断流行蔓延,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已通报辽宁、河南、江苏、浙江、安徽、黑龙江、内蒙古等7省份发生疫情17起。与疫情省份相邻的陕西等11个省份,暂停生猪跨省调运。我县位于陕、晋、豫三省交界处,陕西东大门,畜禽及畜产品调运车辆频繁经过,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县委、县政府对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办)、县级相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非洲猪瘟疫情的复杂形势,主动提高思想站位,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和主动性。
二、扎实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各镇(办)、县级相关部门要履行好各自防控职责,强化配合意识,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设立310国道临时监督检查站点(代字营临时检查站、桐峪东官桥头临时检查点),严防疫情流入,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县畜牧兽医局:做好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非洲猪瘟疫情监测、排查,做好产地检疫出证和落地检疫监管;对违规调运的生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收集、上报有关工作情况信息。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流通环节生猪产品监管,严防疫情省份的生猪产品流入市场、流入餐桌;负责加强餐饮业餐厨剩余物管理,禁止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不得承运违规跨省调运生猪;负责协调代字营临时监督检查站设站工作(设在代字营检测站)。
县交警大队:配合对运载生猪及其产品车辆的拦截和检查。
县林业局:负责野外巡查巡护,发现野猪异常死亡的,按规定采样送检。
县财政局:负责疫情防控经费的保障工作。
县国资局:负责防控车辆的保障工作(需解决防控车辆4辆)。
各镇(办):负责辖区疫情排查、上报工作,加强对生猪养殖场(户)、贩运经纪人等从业人员的监管,落实好相关从业人员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负责无害化处理场所选址并协助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桐峪镇负责协调东官桥头临时检查点的场所问题;代字营镇、桐峪镇配合参与临时检查站(点)检查工作。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镇(办)、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切实加强防控工作,克服懈怠、放松思想。对不作为、慢作为、未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