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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潼关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29 11:44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部门: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权利,根据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第674号令)要求,我县20189月成立了潼关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专家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主任:教科局分管副局长

副主任:

民政局分管副局长

卫健局分管副局长

残联副理事长

  员:

(一)教科局

教科局分管副局长

教科局基教股股长

特教中心常务副主任

教科局兼职心理咨询师

(二)民政局

民政局分管副局长

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救灾救济股股长

(三)卫健局

卫健局分管副局长

卫健局医政股股长

县医院副院长

中医院副院长

县医院康复科主任

中医院康复科主任

(四)残联

残联副理事长

残联教育就业股股长

专家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做好我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评估鉴定、康复训练、师资培训等工作。切实保障具备文化课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不辍学,不具备文化课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得到有效的康复训练和矫治。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19


 

网络编辑:陈晓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