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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年春耕生产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2-19 16:18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立春以来,我县总体气温高于往年,春耕生产比往年提早开展。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了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两不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春耕生产主动性

一年之季在于春,春耕生产是一年之中的主要农事活动之一,搞好春耕生产对于夺取全年农业丰收、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搞好春耕生产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视频会议精神,坚持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两手抓,两不误。组织动员广大农民群众不误农时做好春耕生产,为夺取全年农业丰收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抓好春季田间管理

各镇(办)、农业部门要抓住天气回暖的有利时机,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及时开展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的春管作物灌溉、施肥、中耕、除草等田间管理,促进作物健壮生长。同时要提早动手,做好春播作物整地备耕、果园、设施蔬菜及花椒树管理工作。

三、组织农资进村入店,确保农资运送畅通

各农资经营户要迅速组织货源,满足市场需求。各镇(办)、各有关部门防疫期间设立的检查站(点)要按照县防疫指挥部的规定,对拉运春耕生产农用物资的车辆及人员要简化查验程序,快检快放,优先通行,打通运输梗阻,确保春耕生产所需农资运输畅通。

四、强化服务,搞好春耕生产指导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制定春管作物技术指导意见,开展在线培训、在线指导、在线答疑,提高群众科技素质。同时要密切关注春季重大天气变化,及早发布预警信息,狠抓防灾减灾措施落实。

五、搞好农资市场监管,保障农资质量安全

县市场监管、农检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及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稳定农资价格,保护农民利益。

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迅速掀起春耕生产高潮

各镇(办)要引导群众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群众在开展户外农业生产时,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每天进行2次体温测量。镇村要组织专人每日进行田间地头巡查,指导春耕生产,并督促农户做好自我防护,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网络编辑:杨乃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