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若干意见》(陕教〔2017〕530号)和《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渭政办发〔2017〕192号)精神,进一步抓好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现将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必须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各有关部门要着眼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立足于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依法、精准、分类施策,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工作机制,把控掇保学作为一项长期性、战略性的任务,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履行法定职责,建立联控联保工作体系
(一)县(区)长责任。按照国务院“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区)级人民政府是控辍保学的责任主体。县(区)长负责统筹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督促、督办控辍保学工作的落实和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二)县教科局长责任。负责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学校控辍保学任务;组织控辍保学督导检查,指导乡镇、学校开展工作;建立适龄儿童辍学通报制度,做好辍学学生排查摸底和汇总上报工作,做到不漏一人,确保数据准确;对不及时上报有辍学或辍学劝导不力的教师、校长,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镇(办)镇长(主任)责任。负责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依法督促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人人有学上;指导村(社区)委会摸清辖区内子女入学就读情况,确保辍学适龄儿童少年返校学习,严控学生辍学现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重视特殊群体孩子上学问题,对孤儿、残疾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帮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接收到辖区内学校报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后,2日内向学生监护人发放《限期返校通知书》,对仍不返校的学生,由乡镇政府对学生监护人依法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监护人限期送学生返校。
(四)村委会主任责任。负责进村入户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劝返辍学学生及时返校;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建档造册,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调查,掌握每一位学生入学动向;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五)校长责任。加强学校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和整治,制定班级、教师控辍保学责任制,落实班主任包班制度;准确掌握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建立学区内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在每年春秋学期内,对无故3日未到校学生及时家访或与监护人联系核实情况,对无故5日未到校学生及时落实专人做动员劝返工作,劝返后3日内(不含双休日)仍不返校的,要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及时向镇(办)人民政府和县(区)教科局报告,并配合镇(办)人民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
(六)家长责任。负责履行家长监护职责,依法保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并配合学校保证子女圆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子女中途辍学或失学。
(七)师长(老师)责任。认真履行对学生的生活关爱和学习指导,对厌学或其他原因不想上学的学生,通过心理疏导和单独谈心等方式做好思想引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和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课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三、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控辍保学责任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层层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不断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教育质量,确保到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率达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因贫辍学,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辍学。
明确目标任务,推进工作落实。各镇(办)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工作职责,每年与村委会(社区)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教科局与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督促学校与教师(班主任)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
四、强化工作措施,织密织牢控辍保学网络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镇(办)领导是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及时召开控辍保学动员大会,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构,制定控辍保学实施方案,明确部门控辍保学职责,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有效地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控辍保学任务清零见底。
(二)排查摸底,掌握实情。各镇(办)、村(社区)要组织力量进村入户,以村为单位彻底摸清6-15周岁人口信息,准确掌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未入学和失辍学学生数,健全完善控辍保学档案资料,对失辍学学生要查明原因和去向,为开展劝返复学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三)严格程序,联控联保。学生无故一天不入校,由班主任教师做动员工作并向学校报告;一周不入校,由学校向镇(办)人民政府、县教科局书面报告辍学学生信息,各镇(办)人民政府接收到辍学学生信息以后,第一时间向学生家长下发限期劝返通知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动员、早劝返。
(四)制定方案,劝返复学。各镇(办)人民政府要按照“一村一案”制定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不因学习困难而辍学,不因家长或监护人不履行送子女上学的义务而辍学。
(五)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镇(办)要制定控辍保学宣传工作方案,多渠道、多媒体、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全社会营造控辍保学的浓厚氛围。
(六)强化考核,严格问责。县政府要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考核重点,通过常态化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各镇(办)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责令整改。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