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事变动,县政府决定对潼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分管自然资源局工作副县长
成 员:
县纪委监委副主任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发改局局长
县城管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抗弟同志兼任,负责招拍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审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有关事项;
2.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起叫价、拍卖起叫价,招标标底及拍卖,挂牌保留底价;
3.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等;
4.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