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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11-15 10:36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的协调指导,县政府决定建立潼关县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特别是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监测、分析县域内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活动风险状况,研究全县经济金融运行及金融稳定工作形势。提出促进全县金融业稳定发展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建议措施,制定防控方案。

(三)建立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中跨部门、跨地区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金融债权维护工作,协调各相关单位联合开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等行为。

(四)指导协调全县不良贷款化解处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和高风险机构处置、非金融企业债务风险摸排、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治等工作。

(五)指导各相关部门落实金融稳定职责,维护全县金融稳定。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金融风险防控职责履行情况,推进成员单位间信息共享。

(六)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张    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葛鹏飞    县金融办主任

成      员:杨少锋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刘   斌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宁韩龙    县委宣传部纪检组长

陶   娜    县委网信办主任

郭雪宁    县发改局总经济师

高海青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峰    县财政局核算中心主任

苏   斌    县审计局副局长

范   湛    县国资局副局长

周聪林    县法院副院长

申靖忠    人行潼关支行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葛鹏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兼任。涉及成员单位变化的,由成员单位相应人员接替,不再发文通知。

三、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相关牵头单位,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定期开展效果评估。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汇总相关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县政府。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

网络编辑:杨乃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