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的协调指导,县政府决定建立潼关县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特别是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监测、分析县域内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活动风险状况,研究全县经济金融运行及金融稳定工作形势。提出促进全县金融业稳定发展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建议措施,制定防控方案。
(三)建立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中跨部门、跨地区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金融债权维护工作,协调各相关单位联合开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等行为。
(四)指导协调全县不良贷款化解处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和高风险机构处置、非金融企业债务风险摸排、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治等工作。
(五)指导各相关部门落实金融稳定职责,维护全县金融稳定。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金融风险防控职责履行情况,推进成员单位间信息共享。
(六)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张 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葛鹏飞 县金融办主任
成 员:杨少锋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刘 斌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宁韩龙 县委宣传部纪检组长
陶 娜 县委网信办主任
郭雪宁 县发改局总经济师
高海青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峰 县财政局核算中心主任
苏 斌 县审计局副局长
范 湛 县国资局副局长
周聪林 县法院副院长
申靖忠 人行潼关支行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葛鹏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兼任。涉及成员单位变化的,由成员单位相应人员接替,不再发文通知。
三、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相关牵头单位,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定期开展效果评估。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汇总相关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县政府。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