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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诚信潼关”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05-13 11:11

近年来,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县立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坚持教育引导与依法监管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全县开展了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司法公信和个人诚信建设为重点的“诚信潼关”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重信践诺的传统美德,积极倡导诚实守信价值准则,加大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和曝光力度,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逐步形成了政府监管、公民自律、社会组织内控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诚信体系,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道德支撑。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落实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奖惩机制,加快“诚信潼关”建设步伐。2018年我县启动了“诚信潼关”建设系列评选活动,得到全县广大企业、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户和村民积极响应,经基层推荐、县级审查、媒体公示等环节的筛选,评审委员会审核,县文明委决定授予:潼关女娲温泉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企业“诚信企业”称号,城关街道南新社区等3个村(社区)“诚信村(社区)”称号,潼关县红宝石软籽石榴农民专业合作社等5个合作社“诚信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潼关县含羞草美容美发中心等4家商户“诚信商户”称号,朱广杰等12名同志“诚信村民”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户和村民,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继续发挥好模范带头和示范引导作用,为我县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再创新业绩、再做新贡献。全县广大企业、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户和村民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艰苦创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服务、开拓进取,共同促进“诚信潼关”建设。各镇(街道)党(工)委、县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推动形成有利于“诚信潼关”建设的法治环境和政策导向,积极构建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诚信潼关建设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助力全县经济建设和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附件:“诚信潼关”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潼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诚信潼关”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1、诚信企业名单(5个)

潼关女娲温泉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潼关县天润泉天然饮用水厂

潼关县卓远种养殖科技有限公司

潼关县潼蘇祥食业有限公司

潼关县喜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诚信村(社区)名单(3个)

城关街道南新社区     桐峪镇桐峪社区  代字营镇代字营社区

3、诚信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5个)

潼关县红宝石软籽石榴农民专业合作社

潼关县秦东镇四知村清风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

潼关县爱民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潼关县西姚村种养殖扶贫合作社

潼关县宪宇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4、诚信商户名单(4个)

潼关县含羞草美容美发中心   

潼关县黄家宴餐饮文化网络中心

潼关县地中海酒店

潼关太要文学肉夹馍

5、诚信村民名单(12名)

代字营镇:朱广杰  万斌亮     

太要镇:车喜民  盛永平

桐峪镇:张开科  于建国     

秦东镇:焦永利  汤福育

安乐镇:陈金民  刘参军    

城关街道:张正社 王引娥

网络编辑:杨乃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