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县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渭南市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的安排,县政府决定成立潼关县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潼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市级普查机构安排推进全县普查工作,组织实施本地区抽样信息核实和清查摸底有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抽样框信息和清查摸底数据质量负责;做好本地区普查人员选派和普查保障工作;完成市级普查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党宏洲 副县长
副组长:
冯丽英 县扶贫办主任
张荣利 县政府办副主任
严 飞 县统计局局长
丁 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考核办主任
陈光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军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刘伟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许智辉 县统计局农村抽样调查队队长
袁 博 县扶贫办信息监测中心主任
刘云鹏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张亚红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亚妮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郑建兴 县水土保持和移民工作中心主任
张小利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贾 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柯梦南 县水务局党委副书记
陈雪琦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军 县林业局工会主席
张鹏刚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 莹 县审计局党组副书记
李 瑛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张 军 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杨 平 中国人民银行潼关支行副行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普查员选调,组织开展普查培训、普查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等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认真组织协调督导督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做好全县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三)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要成立相应的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全县脱贫攻坚普查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普查相关工作。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