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矿山公园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新修订的《潼关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潼关县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建立健全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处置体系,提高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处置能力,控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生态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及《陕西省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经高速公路跨省调运林木种苗和松木及其制品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通知》《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实行政府负责、部门协调、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机制,提升对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除治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潼关县行政区域内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工作。用于处置本土和由国外(含境外,下同)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对森林(林木、种苗及繁殖材料)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并对当地的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及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林业生物灾害。
(五)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动员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相邻镇(办)要相互配合,实行联防联治。灾情出现后,反应迅速、程序规范、措施果断、处置科学,实行人员统一指挥,资源统一调度,信息统一发布的应急机制。
2.坚持预防为主,严格检疫,防控结合的原则。在抓好全面监测普查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入境检疫和重点区域的监测预防工作,做到全县预防和除治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3.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科学控灾的原则。根据全县森林资源种类和分布进行科学区划,实行分类指导,制订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突出预防保护的重点,确保重点区域生态的安全。
4.坚持管理科学,规范有序,依法防治的原则。各镇(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治理和检疫知识的宣传普查,鼓励、支持村民委员会和社会公众参与林业重大有害防治工作。对先进的防治技术和疫木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技术加大支持力度,依法依规规范化管理。
(六)灾情分析
根据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区域和地点,将其灾害分为三级。
1.Ⅰ级灾情(重大灾情)
林业有害生物在2个以上营林区或2个以上镇(办)流行,或受害面积在15000 亩、枝干受害面积在 1000 亩以上的;或者一个镇内连片成灾面积在1000 亩以上;或在重点生态林区、自然保护区对森林资源、自然资源、旅游资源造成巨大危害的。
2.Ⅱ级灾情(严重灾情)
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在1个以上营林区或2个镇(办)发生,或受害面积在 5000-15000 亩、枝干受害面积在 500-1000 亩的;或者一个镇内连片成灾面积在 300-500 亩;或在重点生态林区、自然保护区发生,对森林资源、自然资源生态造成严重威胁的。
3.Ⅲ级灾情(一般灾情)
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在1个营林区内或1个镇(办)发生。未达到重大灾害标准的为一般性灾害。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在潼关县人民政府领导下,潼关县成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
(一)潼关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潼关县人民政府主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电力局、县电信局、县邮政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各镇(办)、矿山公园管委会、镇长(主任)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
专家组由科研、教学、生产单位相关高级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由县林业局根据工作需要聘请。
(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体系与职责
1.组织指挥体系职责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全面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解决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
办公室:负责协调负责向渭南市林业局、潼关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相关日常工作事项处理及公文的审核工作、防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开展防控技术培训和宣传。
2.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林业局:负责对全县林区林业有害生物进行监测和预警;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案,组织有害生物防治技术培训,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科学防治水平;负责有关病虫害防治药品、药械的储备、调配和管理;按规定及时将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测报、检疫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管理各镇(国有林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测报员,组织开展有害生物危害调查,收集、处理有害生物信息,掌握病虫动态,准确及时做出预测预报,拟定和修改有害生物防治方案,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组织林业有害生物除治救灾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在疫情期间的协调与联络。
县发改局:负责疫情防控的项目编制上报工作,提供项目支撑。
县财政局: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费保障和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物资的运输及通往发灾区道路的畅通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发灾区治安秩序和林区警戒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农田林网的病虫灾害防护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抓好疫情防控期间河堤岸护堤林病虫灾害防护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抓好城区绿化林木的疫情防控工作。
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负责抓好旅游景区的森林资源疫情防控工作。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在疫情期间严格对林木采伐、苗木调运等的审核审批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对木材、花木等经营场所的管控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发灾区气象预报预测工作。县电力局: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的电力保障工作。
县电信局:负责疫情防控期间通讯联络保障工作。
县邮政局: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的快递物流运输监督工作。
各镇(办)、矿山公园管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监控预防体系
(一)监控区域
根据森林资源分布状况以及林分所处的区域,将具有特殊生态和经济价值的区域列为重点防控区,其余为一般防控区;将人流、物流频繁,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容易传播的较敏感地域及场所列为重点监控区范围,实行分类施策。
1.重点防控区
秦岭区域国有林区、各镇(办)秦岭区域的集体林区及重大生态区或相邻省界、县界区域为全县的重点防控区。
2.重点监控区
潼关县国营林场区域,与河南省、山西省省界交界处、陕西省华阴市、商洛市洛南县县境交界处、黄河湿地范围的区域均为重点监控区。
3.一般监控区
除省界、县界交界处和秦岭区域外,全县其他平塬区域均为一般监控区。
(二)预防体系
建立健全松材线虫病监测预警网络,加强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镇(办)测报点和基层监测员、护林员的作用,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三) 疫情报告
各镇(办)要认真组织监测本辖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各林业站、国有林场管护站、天保护林员在发现病死林业动植物和其它异常现象时,需第一时间向林业局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等待技术人员的鉴定。发现疑似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及时向县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县林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检疫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四、 疫情确认
(一)县林业主管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备中、高等专业技术职称的检疫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鉴定,得出初步检疫结果。
(二)对凝似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疫情的,48小时内将采集样本报送市森防检疫机构,经市森防检疫机构同意后然后送省级森防检疫机构进行进一步鉴定。
(三)对疑似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在市森防检疫机构和省级森防检疫机构指导下,再派专人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指定的实验室做分离与鉴定,进行最终确诊。
(四) 疫情的最终确诊和公布权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经有关部门认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的,县林业局应立即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
五、预案启动
在确认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时,不论几级灾情,县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应安排专人赴现场了解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确定疫情严重程度,分析疫情发展趋势。同时,及时上报市级林业部门和县政府。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疫情控制工作方案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经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政府的领导下启动相应级别预案,尽快扑灭疫情。
(一)基本响应
1.发生一般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各镇(办)、县国营林场要立即安排镇办林业站或天保管护站负责组织护林员及群众进行科学除治,同时应立即向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报告灾情。由防控指挥部向县政府有关领导报告。县林业局森防站根据县政府和有关领导的指示及时向市森防主管部门报告,并指导基层进行初步的除治。
2.出现严重性、危险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紧急情况时,由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并报县政府同意,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害生物除治措施经市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林业局主管部门同意,及时组织指挥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进行实施,防止疫情蔓延。
(二)报告程序
疫情扩大应急响应过程中,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认定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市级林业主管部门。
(三)统一指挥
1.疫情的防控工作必须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对需其他单位联防联治的,由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领导小组协调。防治严重性、暴发性或危险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所需的药剂、器械、油料等,各有关部门要优先供应。
2.防疫和施药人员必须遵守防治方案的有关规定,在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技术人员和专家组的指导下进行实施,防止环境污染,保证人畜安全。
3.在紧急状态下,可采取皆伐、间伐等方式清除病害林木并进行烧毁,审核手续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核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四)应急结束
根据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到灾害发生地调查有害生物控制和防治情况后,确认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治理和防控后提出应急结束建议,由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上级林业部门同意后,解除灾害警报,提出善后处置工作建议。同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要及时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分析此次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措施。
六、防控措施
一旦发现疫情,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根据实际,逐级报市、省人民政府划定封锁范围,发布封锁令,清除病原、处理疫木、彻底消毒,防止疫情扩散,必要时请上级专家组会诊,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方案。
(一)分析疫情
根据疫区的调查结果,分析疫情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购入的林木及其产品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
(二)划定疫情区
疫情区划定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的县级行政区划为疫情区,需经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发布。
(三)疫情区防控措施
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的疫情区,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建议封锁和有效除治。
1.检疫封锁
在疫情发生区通往外地的所有道路上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点,杜绝所有的松属木材、枝桠等流往外界。
2.除治措施
具有特殊生态和经济价值的区域发生疫情时,施行全面防控措施,及时拔除疫点。对砍下的树干、枝桠集中密封全部运往除害处理场予以销毁。同时,对疫点周围的林分实行药物预防和严密的监控。
(四)重点监控区、一般监控区应采用的措施
1.加强监测
认真做好每年春秋两次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普查工作,掌握疫情动态,实行全面监测,杜绝疫情传入。
2.严格检疫
对调入辖区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进行严格复检,杜绝疫木的传入。
3.控制传媒昆虫
对携带病菌的天牛等进行诱杀,减少传播途径,对辖区内的松树进行喷药预防。
(五) 解除封锁与结束预案
1.解除封锁
疫区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按规定处理后,经过相应的观察期(一般为50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经林业检疫机构人员审验合格后,由县林业局向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2.结束预案
当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最后进行处理,经过相应观察期,无新疫情发生,解除封锁后,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响应结束。
(六)信息管理
1.信息记录
县林业局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
2.信息发布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疫情信息,须逐级上报、并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同意,由省政府统一向社会发布,其它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无权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新闻单位有关报道须事前经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审核。
七、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县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应足量的防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应存放在具备安全和贮运条件的区域。
(二)资金保障
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所需经费和物资储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三)组织保障
县林业局应建立由森林病虫害防治专业人员、森林植物检疫人员、林业站专业人员办及社会其他方面人员组成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预备队,一旦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能够及时组织进行扑救。各镇(办)要加强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防,对重点生态区域应加大管护力度,严防重大林业灾害发生。
(四)监督与演练
根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预防情况和潜在威胁,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该对下一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应对能力进行检查,包括机构、队伍建设和物资、技术储备情况等。每年对专业人员和预备队队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小规模的实战演练,提高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处置能力。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县林业局根据需要,及时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预案进行修订,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二)奖励与责任
对在报告和除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报告和除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术语
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危害森林、林木、种苗及繁殖材料、竹子等正常生长,造成灾害的病原微生物、昆虫、植物以及其它有害生物。
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原产于国(境)外,传入我国后已经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头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起指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告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禁止传播的林业有害生物。
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筒称重大生物灾害):是指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由国(境)外传入的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引起的,对林业造成(或潜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重点预防区:是指具有重要生态和经济价值,需特殊保护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