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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潼关县2022年市级重点项目手续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3-16 11:15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潼关县2022年市级重点项目手续办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


潼关县2022年市级重点项目手续办理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容缺+承诺制+并联审批+全程帮办代办”审批办法,推动我县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2022年市级重点项目手续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重点项目手续办理工作部署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创新审批方式,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容缺+承诺制+并联审批+全程帮办代办”审批办法,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开工、见效,确保全市2022年度稳投资稳增长任务顺利完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二、工作目标

3月底前,2022年市级重点项目市域内手续全部办结。

三、工作步骤

(一)调研部署阶段(1月6日至1月31日)。按照市上统一部署,结合去年项目办理工作经验,对本辖县、本部门列入的市级重点项目进行分析研判,全面梳理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精准分类,拿出对策。根据研判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推进会议,安排部署重点手续办理工作。1月15日前,完成第一季度开工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各项目主管部门

(二)集中攻坚阶段(2月1日至3月15日)。按照实施方案和市、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紧盯目标任务,整合各类资源,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第一步:分头办理(2月1日至2月28日)。相关审批部门各司其职,抓紧完成本部门涉及的手续办理,力争在本阶段完成90%以上手续办理任务;

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以及各项目主管部门

第二步:集中攻坚(3月1日至3月15日)。针对重点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项目手续办理攻关,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此阶段完成所有项目手续办理。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各项目主管部门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各审批部门对项目手续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县重点项目手续专班办公室(人员组成见附件1)。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办理情况,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手续办理情况进行督导和通报。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方式方法

(一)精准分类早介入。各审批部门要“早”字当头、“快”字为先,组织骨干力量深入项目一线,摸清每一个项目具体情况,逐项目分析研判各类手续办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问题,逐项建立问题清单。按照省、市、县三级办理进行精准分类,梳理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稳评以及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进展情况,整理重点项目手续办理一览表,逐项落实工作责任。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各项目主管部门

(二)全程网办不见面。各审批部门要严格落实投资项目全过程网上办理要求,除有特别规定的项目外,所有项目必须通过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线上受理、线上审批,实现“审批不见面”。要加强平台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熟练快速完成手续办理。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各项目主管部门

(三)容缺并联加速度。各审批部门要严格落实《渭南市市级投资项目“容缺+承诺制+并联审批+全程帮办代办”审批办法(试行)》,该容缺的要容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审批环节、审批材料;该并联的要并联,不得以任何理由相互设置前置条件。各部门可参照《办法》,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审批会商解难题。建立重点项目审批会商制度,对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要通过召开项目审批会商会议,协调解决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会商纪要,打通项目手续办理的堵点。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集中审批攻难关。各审批部门要根据项目办理情况,及时开展项目手续“审批超市”等集中审批活动,每周集中研究解决1-2个项目审批,根据各个项目办理的难易程度,按照能办即办、先易后难的原则,现场能办的立即就办,现场不能办的一次性告知、限期办理,强力推进项目手续办理工作。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帮办代办优服务。各审批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围绕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稳评、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从政策规定、材料准备、审批流程、报送方法等方面,加强手续申报人员培训,提高资料准备质量。对手续办理有难点的项目要指定专人对接,采取远程指导、现场帮办、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强指导培训,从材料准备、申请办理、并联审批等方面全程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协调解决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加快手续办理进程。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各项目主管部门

(七)定期通报促落实。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各审批部门每天要将项目办理进展情况报送县重点项目手续专班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项目手续办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通报项目手续办理进展情况,交流项目手续办理中的亮点特色工作,对工作推进慢的部门进行督导督办,促进项目手续办理高效推进。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各项目主管部门

(八)领导包联抓落实。建立领导包联机制,做到一个项目一个领导包联、一套班子攻关、一个方案解决。县级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包联领导要深入项目一线调研走访,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推动项目手续办理。

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以及各项目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手续办理是推进项目早落地、早见效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上来。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成立潼关县市级重点项目手续办理指导督办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组成,主要负责重点项目手续办理的指导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负责市级重点项目手续办理的协调指导、集中攻关、统计汇总、通报督导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各审批部门要参照实际工作情况,明确工作目标,夯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项目手续办理。县级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内项目手续办理的推进和协调,要明确时间节点,逐项进行销号。要围绕项目单位所需、所盼,创新审批方式,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项目手续办理工作通报机制,实行“周报告、月通报”制度,周报告重在发现解决问题,月通报重在营造“晒比拼超”良好氛围,加快形成全县抓项目推进的常态化机制。

(三)挖掘亮点特色,加强宣传报道。各审批部门要抓好政策宣传,把项目手续办理中的新政策、新举措第一时间告知项目单位。要总结经验、挖掘亮点,对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及时宣传推广。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项目手续办理有关情况的统计上报、信息报送等工作。

附件:

1.潼关县重点项目手续办理指导督办领导小组人员

2.潼关县2022年市级重点项目相关部门责任划分

网络编辑:杨乃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