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潼关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潼关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制和机制,加强和改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潼关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现状
潼关县地处秦岭山地、关中盆地过渡区,地势南高北低,南部为山地,北部为黄土台塬,沿黄河、渭河为带状滩地和平原,海拔320~2132m。年平均降雨量625mm,降雨量南部多北部少,降水季节分布不均,多集中在7月~9月份,常以连阴雨和暴雨形式相伴降落,是地质灾害的主要引发因素。
从全县地质灾害调查情况分析,目前已发现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86处(东马铁沟泥石流已核销),主要为泥石流、崩塌、滑坡三种灾害,灾害点分布呈现南多北少形势,按灾害类型分,泥石流隐患区43处,黄土崩塌区36处,滑坡隐患点7处。86处隐患点涉及5个镇,直接威胁多家矿山企业、公路、陇海铁路及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自然资源局和各镇(办)、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谁诱发、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通过宣传教育、应急演练、临灾转移安置等措施,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在有效地防范、治理中,取得了15年地质灾害零人员伤亡和无重大财产损失的好成绩。
主要地质灾害时空分布规律及发育特征:
(一)时空分布规律
我县地质灾害时空分布与地质环境和气候条件关系极为密切,强降雨以及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在空间上,我县黄土塬区崩塌,南山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十分发育。在时间上,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发生在每年汛季,尤其是5月~10月份为高发期。
(二)地质灾害区域分布
由于我县不同地段地质环境差异较大,不同区域地质灾害严重程度不同。南部山区的桐峪镇、太要镇、城关镇安乐社区主要受泥石流灾害隐患的威胁,个别村庄存在黄土崩塌隐患;而北部黄土台塬区的秦东镇、城关街道办主要受黄土崩塌灾害隐患的威胁。
(三)发育特征
1.南部山区:南部山区地表岩性为裸露太古界变质岩系,构造复杂,地形陡峭,一般坡度大于35°,纵坡降10%左右,海拔高度2100~650米,落差大,尤其一些企业因破产或历史积存问题造成的危重地质灾害隐患已处于成灾的临界状态,汛期随时都有发生灾害的危险,一旦成灾,范围大,损失严重;沿河道堆放的废石弃渣占据河床,堵塞河道,抬高河床,如遇大的暴雨,极易诱发泥石流灾害。
2.黄土崩塌主要发育在坡度较陡,植被条件差的台塬居住区。陡崖下部因削坡筑窑或依坡建房,导致坡角失稳产生了大量垂直裂隙,在拉张应力及自重作用下,轻者崖面剥落,掉落土块,重者则整体崩塌,危害较大。
(四)影响因素
1.降雨
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作用是指在降雨的冲蚀下渗导致斜坡自重力增大,产生失稳变形。本区降雨是诱发黄土崩塌和泥石流的一个决定性因素。
2.人类工程经济活动
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灾害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不合理的滥砍乱伐和随意开垦土地、开挖边坡、采矿弃渣随意堆放等,造成环境恶化→气候异常→暴雨频发→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1)由于本区耕地少,建设用地有限,人们往往就地取材、滥砍乱伐、开挖坡脚或坡体,以求扩大用地面积。
(2)开挖边坡修建道路、水库等工程建筑活动,也是导致本区灾害频发的影响因素之一。而且所开挖的大量土石倾倒河道,使河床变窄,影响了行洪能力,并为泥石流的发生提供了丰富的物源。
(3)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我县的矿业活动是引发区内泥石流灾害隐患、采空区塌陷灾害隐患的最主要因素。经多年开采,区内目前产出废石量约2500万吨。随意堆放的矿渣堵塞河道、抬高河床,是形成泥石流的主要物源
3.地震
地震对地质灾害的影响不仅表现在它本身就是一种破坏性极强的灾害,而且还可以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二、2022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近年来的极端天气致使我县南部山区泥石流灾害隐患、北部黄土台塬区的崩塌、滑坡隐患出现增多的特点,并有进一步加重的趋势。
随着我县矿业活动的进一步开展,人为不规范的矿业活动所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在数量和危害程度上将呈增加趋势。南部山区因采矿而产生的大量弃渣废石,因不合理的选址堆放,企业拦渣坝体工程的溃坝及水毁现象,使泥石流隐患日益严重。而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由于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扎实有效的防治工作,其灾害数量、危害程度呈减缓趋势。据县气象部门2022年1~10月气候趋势预测,预计我县今年1~10月份总降水量为510mm~560mm,与往年比较略少,但汛期内发生暴雨和持续降雨等极端天气的可能性仍然较大。
三、地质灾害重要防范区段
区内地质环境条件极差,地质灾害密集发育,总面积138.23km²,占全县总面积的32.45%。本区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地质灾害的发育与地质环境、人类工程活动密切相关。
(一)南部山区及山前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本区面积121.05km²,灾害点密度0.17处/km²。区内褶皱发育,覆盖物较少,植被破坏严重,风化较强。同时由于沟谷内采矿现象严重,废石弃渣淤塞河道,影响河道行洪,致使河床抬高,形成泥石流隐患。其中1994年7月及1996年8月份强降雨诱发西峪、东桐峪泥石流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给国家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山前村镇、陇海铁路、主干公路及其它重要设施均位于泥石流灾害威胁区。目前,区内有较为危险和已造成灾害的地质灾害点35处。重点防治段为桐峪马家、大月坪一带、善车峪东沟口一带、太峪水库—两岔口一带、西潼峪潼洛公路盘山段、麻峪口—水沟湾一带、西峪乱石岔以下,蒿岔47号库房以上等处。
采空区塌陷(隐患)主要分布于南部山区。蒿岔峪朱家沟,宁家沟采空区面积大,有塌陷情况存在,威胁着附近的居民及工矿企业,一旦发生地面塌陷极可能链生滑坡、崩塌等其它地质灾害。
(二)列斜沟重点防治区
列斜沟主沟近南北向,重点防治区面积4.71km²,沟谷呈“V”形,两侧沟壁陡直,不稳定斜坡发育,每年雨季均发生规模不等的黄土崩塌,给依坡居住的村民造成威胁,曾发生过崩塌造成的人畜伤亡事件。目前该区内有危重隐患点2处,重点防治段为三河村段。
(三)黄渭河阶地重点防治区
分布于秦东镇苏家村至城关镇五虎张一带,沿潼河一禁沟下游分布,面积5.47km²,灾点4处,全部为黄土崩塌,且全为危险级。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的工作任务
根据我县气候特征,确定5月~10月份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做好监测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一实行属地管理。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各镇长(主任)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镇(办)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抢险队、治安保卫队、医疗救护队和办公室,办公室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的日常防治工作。
水务局、气象局、财政局、电力局、住建局、文旅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教科局、卫健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协助搞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特别是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为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抢险提供依据,应急管理部门要提高应急反应和临灾处置工作力度。
(二)健全各项制度,确保防灾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我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6处(见附表)。各镇(办)要结合各自实际,在汛期来临之前编写本镇(办)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地灾隐患点要制定出操作性强的“防、抢、撤”应急预案。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隐患排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各镇(办)领导要带领监测人、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隐患点进行日常巡查,尤其在雨季要加大巡查力度和监测频次。县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各镇(办)在汛期要坚持零报告制度,并于每天下午16:00前向县地灾办、应急管理局值班室报告监测情况。各镇(办)及有关部门要设立汛期防灾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灾情,立即上报,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各镇(办)应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的临灾应急能力。
(三)加强监测预报,有计划的做好危险区群众的搬迁撤离和灾害治理工作
各镇(办)及有关部门要在汛前对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落实监测点的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特别是对列入本方案的监测点要同监测人或监测单位签订监测责任书,实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变化及发展趋势,建立监测档案。监测情况当日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局,并根据掌握情况采取得力措施,在汛前有计划地对危险区群众进行搬迁和撤离,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
(四)公告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明显警示牌
各镇政府、城关街道办在汛期来临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调查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公告,并在已确定的地质灾害点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牌,让危险区内的居民了解灾点的位置,灾情的大小,提高受威胁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的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
在汛期来临以前,各镇(办)要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至危险区内受威胁群众的手中,入户张贴做到每户一份,使地质灾害威胁区内的群众熟悉撤离路线、安置地点、预警信号等,确保灾害发生时能迅速、有序、安全的撤离。各镇(办)必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五、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
根据《潼关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按照“统筹规划,重点突出,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对危胁城镇、交通、矿山、水库等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泥石流、崩塌等灾害采取相应的综合治理措施。
(一)泥石流治理措施
从根本上解决泥石流隐患,一是控制形成泥石流灾害的物源,规范企业矿业活动,对采掘中产生的废石弃渣外运处理或集中堆放,做好拦挡措施。二是疏通河道,保证行洪畅通。三是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矿山恢复治理方案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积极实施,降低危害。
(二)黄土崩塌防治措施
黄土崩塌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于北部黄土台塬沟壑区,防治措施以搬迁避让为主,监测、局部工程治理为辅。重点防治区域为列斜沟流域三河段,潼河流域苏家村—南刘村一带以及潼峪山前塬区一带。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防灾救灾的宣传教育和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防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把宣传工作深入到村组社区及中、小学校中去,特别是宣传到危险区群众中去,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自救能力。
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反应能力,是减少地质灾害人员伤亡的最有效措施,今年各镇(办)、各部门、各矿山企业都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次数应不少于本区域灾害点数量的50﹪并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地质灾害演练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规范工程活动,遏制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的管理,加强对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遏制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首先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执法力度,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杜绝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必须提前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三)加强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建设,努力提高监测技术水平
经常组织群测群防监测站、点的监测人员学习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和监测方法,不断提高监测技术水平,逐步成立一支具有一定技术监测水平的专业监测队伍,以便做好雨季灾害发生前兆的巡回检查和预警预报。
(四)坚持巡回检查,完善防御措施
为了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管理,落实责任,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5月份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各镇(办)的日常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对各镇(办)在汛期的防治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各镇(办)要加强巡查,把防灾、治灾责任落实到村、组和监测人,不断完善防御措施,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五)落实经费,保证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列入全年的财政预算,确保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调查处理、监测预报及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各矿山企业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依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对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工程治理。三是对自然因素或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地质环境问题,政府应多方筹措治理资金开展治理,以保证达到防灾减灾目的。
七、总结评比
汛期结束后,各镇(办)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末县政府将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进行评比,按照县政府与各镇(办)签定目标责任书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对监测防治工作出色、预报准确、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的镇(办)给予通报表彰,对监测防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的进行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