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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社保费 稳企促发展

潼关县人社局致全县企业的一封信

来源:潼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4-21 08:58



广大参保企业: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县广大企业坚定发展信心,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复工复产,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人社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实行顶格化、大力度、多举措的社保减负政策,通过“免、减、缓、延、稳、优”政策工具箱,缓解企业困难,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全力助推企业复工达产。

“免”——阶段性免征中小微企业社保费。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减”——阶段性减免大型企业社保费。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缓”——允许企业缓缴社保费。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延”——允许企业延迟办理参保缴费业务。因受疫情影响,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社保业务。在4月底前补办的,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稳”——允许企业延迟办理参保缴费业务。正常企业稳岗返还:受疫情影响,对符合稳岗返还基本条件的企业,疫情防控期间返还比例统一由50%提高到60%;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对参保人数在30人以上,符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的,按上年度6个月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返还;小微企业稳岗返还:对30人以下缴费满1年以上的企业,按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人数返还。

“优”——优化社保经办服务。主动提供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降低社保费率、延迟办理参保缴费业务等服务,企业免申报,自动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已缴纳2020年2月份社保费的企业,充分尊重企业的意愿和选择,可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退回。对于办理缓缴社保费业务,可线上申报,无需现场办理。

真情人社,亲情服务。潼关县人社局将竭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与我县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携手按下企业复工复产“快进键”,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潼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0日

网络编辑:杨乃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