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9年 / 各部门 / 正文

潼关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要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向公众公开我局行政许可、文化惠民、财政预算支出、政协提案和人大建议答复等政务信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5

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0

-2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2

1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及时。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充实和更新。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我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业务工作,扎实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   

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我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3.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