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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潼关县政府公开各项管理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构。成立分管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主抓、各相关业务部门协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二)完善工作流程。建立了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四位一体的工作流程,逐级明确上报人员、审核领导责任,建立人员明确、逐级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拓宽公开载体。通过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渠道,及时对外公布警务活动、便民措施、证照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广泛收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潼关县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0

46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1

445

行政强制

2

0

2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77.6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3

0 0

6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能较好的按照文件和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落实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梳理充实、公开的尺度需要进一步准确把握。下阶段,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完善网站服务功能,增强交互性,努力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对申请公开的依程序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