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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合法、真实、及时和便民以及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特例的原则,积极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拓展公开渠道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积极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安排部署会议,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基层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继续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深化单位权责清单公开工作,通过在县政府网站集中发布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

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有待提高,公开意识不够,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效率较低,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不透;三是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上报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工作的必要内容和程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全面性,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和上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