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单位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在我局规范有序地开展下去,今年年初,局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完善了我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林木限额采伐管理制度》和《苗木使用管理制度》。使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并最易滋生腐败的问题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局主要负责同志针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二是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潼关县林业局2020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三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抓住重点,在“人、权、钱、物”的管理和使用上搞好公开。
人事问题,今年,县林业局行政划转4人到行政审批局,局党组全部指派专人进行考核,党组立会研究,在局机关张榜公示的程序进行。
财务管理按照局机关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局务会和干部大会进行公布通报,特别是对招待和车辆加油、维修费等项目开支进行逐项说明,做到了每月一总结,每季一公开。
项目建设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要求,全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期间的“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等各项工作。以高效一体的工作方针,及时调度,精准施策,实现林业生态各项工作稳步发展,围绕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实施“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惠民”三大重点领域以及“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努力开创了生态立县建设新局面。各工程造林验收先由各工程项目监理公司出专人进行检查验收。再由局党组成员组织验收组对各个工程项目进行复检,重点检查各工程造林的亩数、苗木质量和造林质量,并将复查结果作为兑现苗木费的依据。审计部门并将苗木使用原则和标准、价格向社会进行公开。
(三)完善公开形式。
为了便于群众监察,注重公开实效,林业局采取在局机关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公示板和印发公开通报等形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公开,方便群众,公开的范围覆盖所有政务对象。使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形式、程序、标准全部符合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体干部都能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廉政为民,勤政为民,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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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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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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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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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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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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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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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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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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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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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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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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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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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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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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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二是对于政策的解读公开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局领导班子的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使局内政务工作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全部实行阳光操作,局领导班子的各项工作在群众的监督下进行,从而使全体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带头执行局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凡是要求群众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凡是要求每个干部执行的,班子成员带头执行,真正体现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二是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了林业局各项 规章制度的建立。现在我局除了制定完善人事制度、财务制度、苗木使用制度等群众关注的规章制度以外,车辆管理使用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等二十多项规章制度,使林业局机关全体干部做到有制可依、有章可循,约束和规范了全体干部的从政行为,使林业局工作出现了制度健全、工作有序的局面,在林业局构筑起了一个公开、透明、高度廉洁的政务运行体系。 三是工作作风有了进一步提高。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有力地转变了以前少数干部工作不扎实、作风漂浮的现象。全体干部在完成林业工作任务的过程中都能认真负责,依法办事,杜绝了个别虚夸假报,铺张浪费的行为,树立了新时期林业工作人员的新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在办理过程中,我局注重落实办理责任制,抓住办理工作中的重点环节,主动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协调,狠抓落实,从政协委员的反馈情况来看没有不满意件。及时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进行主动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林业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三)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及时公布林业局财政预决算信息,2020年累计公布信息1期。严格按财政部相关时间、格式、内容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具体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