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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果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潼关县中心大街 电话:382202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统筹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县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履行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为强化政府信息的重要性,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大局、方便群众为原则,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48.690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开展工作经验不足,有些程序和内容还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人员配备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三是业务学习不足,在实际操作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工作职责,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尽可能向上级争取调整增加人员。三是加强业务联系,切实配合好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对外开放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