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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负责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发布、归档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够迅速;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与群众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围绕公立医院改革相关信息、常规医疗服务、常用药品及医药耗材价格、重大建设项目、卫生专业技术报名、高领补贴、计生奖扶政策等事项,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政策信息,为公众获得信息提供方便。同时,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议案7件,在办理过程中,我局注重落实办理责任制,抓住办理工作中的重点环节,主动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协调,狠抓落实,反馈情况满意。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及时公布卫健局财政预决算信息。严格按财政部相关时间、格式、内容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