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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潼关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进一步巩固政府公开成果,规范政府公开内容,创新政府公开形式,突出政府公开重点,提高政府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咨询渠道,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信息平台上,及时主动公开。确保各类重要信息在最快最准确地得到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申请公开情况。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收到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把关信息报送和发布、所有宣传栏、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履行审核手续,未经批准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政务公开制度,实行责任落实与督促检查,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6

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7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如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完整,公开时限不够及时,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为此,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

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

认真开展信息公开监管督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干部代表对政府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深入了解企业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府公开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府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府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府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晓,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开实效。

(四)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教育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