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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潼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公开度与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根据公开目录,主动、及时、规范公开有关信息,确保每个目录内容完整,及时更新。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策解读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对照新条例的要求,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3年,我局未收到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事项,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落实了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在明确信息公开范围的基础上,及时主动上传公开信息,做到信息发布、更新及时、准确。由局办公室牵头搜集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信息,通过相关领导审核,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审核后,及时将信息发布到网上向公众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结合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实际,围绕数字化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解决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依托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宣传先进典型,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同时也加强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设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并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 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 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潼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APP等多种方式加大退役军人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