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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2021〕30号)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潼关县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将最新惠企政策进行宣传、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国家公开条例等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进行转发落实,以促进县域统计经济的发展。

(一)主动公开

对统计局及下属各单位职能职责、业务股室具体联系方式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按照预决算公开要求,对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2023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对所有拟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主要依托于潼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相关政务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结合单位人事变动情况,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业务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修改完善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2023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存在更换不够及时;二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等统计资料。二是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内容。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统计信息,为公众获得信息提供方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