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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潼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充分利用互联网及移动端等信息媒介,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公众公开县文旅局文化惠民、宣传资讯、政协提案和人大建议答复等政务信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正常运行。

(一)主动公开信息。依据条例规定,为保障文旅系统工作公开、透明,践行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2023年度县文旅局通过“潼关文旅”及下属单位“潼关文化馆”“陕西省潼关县秦腔剧团”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700余条,其中文旅动态400余条、文旅资讯和美景潼关等200余条,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各界传递潼关文旅在文化、文博、旅游工作动态,文旅市场监管执行情况,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情况等一系列信息,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地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2023年度未有依申请公开方面相关事项,县文旅局将依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持续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方面相关工作。

(三)持续开展信息管理。在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传递政务信息中,县文旅局持续强化由局党组书记亲自坐阵、分管领导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严格贯彻信息发布业务规定,依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做好信息管理工作。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度县文旅局在依托微信公众号消息和视频号专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持续优化板块内容建设,结合“文旅潼话”大讲堂学习品牌、主题党日、夜校等内容,创建和运营了集文字、图片、视频等不同载体的优质内容,在做好信息公开便民化窗口建设的同时,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宣传潼关文旅工作动态的优质资源。

(五)监督保障落实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指示、批示精神,县文旅局依托持续开展政务公开分级负责制,优化信息公开内容,依据信息公开谁报送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倒逼文旅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对出现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持续优化文旅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水平和质量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政务信息公开效率上,尚有部分内容存在滞后的现象,未准确抓住公开内容的时效性。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组织学习,强化认知。由分管领导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端相关股室和审核、发布相关股室开展专题会,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的认知水平和能力,厘清信息公开传递链条各项责任。

2、强化责任,提升效率。通过对政务信息公开不同内容设定时效表和完成情况统计表并开展不定期抽查,在把握发布信息质量的基础上,有效提升信息公开的效率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