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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潼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潼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36条。主要包括:农业新闻专栏发布信息20条,重要通知公告专栏发布信息12条,政务服务类农机具购置补贴发放信息4期。承担政务服务事项12项,对办事指南、办理情况等信息通过县级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来信1件,已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我局办公室负责人员主动收集,各业务股室、下属单位按要求上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潼关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页面“惠农惠民”板块,我局及时发布涉农补贴等信息。

(五) 监督保障

细化明确了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办理科室职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副局长负责,日常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大多数为转发的涉农类政策文件,文字内容较多,缺乏以图片,音频形式宣讲解读;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规范性不强,个别政策解读材料与规范性文件公开存在时间差,时效性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将不断完善,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一是多样性对政策进行解读,通过图片、音频、视频等多形式,多维度对涉农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二是进一步规范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公开内容,对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定时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