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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围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生产月”“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高质量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开展食品安全“四进”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二是深入开展散煤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散煤各环节治理“扫街”行动。加强政策宣传和普及。通过微信、LED屏等途径对散煤治理相关政策广泛宣传,累计发布宣传标语300余条,播放散煤治理知识及政策280余小时,发放“禁燃散煤,保卫蓝天”一封信1000余份。张贴《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散煤销售的通告》共200余份。三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等10余次行动,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8期,完成食品快检977批次,完成率达到102%,抽检460批次,完成率达到106%。发布“食品企业红黑榜”7期(红榜14家,黑榜15家),震慑效应得到充分发挥。制作“餐饮安全你我同查”视频12期,在全社会营造尚德守法的良好环境,不断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广大居民的自我保护能力。四是举行“电梯安全、你我同行”宣传活动。开展特种设备监管和执法人员、使用单位管理操作人员培训2期。全县10家重点企业、单位已落实“两个规定”管理制度上墙公示。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和绿色产品认证服务行动等。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按照职能职责,将我局涉及的各项办事程序、处罚项目、权责清单等内容进行公开,提高群众知晓度。二是拓展运用“政策解读”和“搭建平台”两种方式,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政策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发布各类科普知识。三是强化公文管理,细化公文起草流。认真对标对表上级文件,确保起草的文件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四是持续强化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的应用与维护,制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和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全年累计向县委信息组、政府办信息组、报送工作动态信息100余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00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大力促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一是将执法人员照片、市场监管单位工作职责、系统内各股室职责、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办理流程图、市场监管法律依据、市场监管事项清单等进行了公示;二是将市场监管工作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行政权力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三是将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在规范事中公示方面,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明确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必须佩戴或者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主动亮明身份,并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保证执法工作的事中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在推动事后公示方面,主要是按时主动将行政处罚的案件结果在“双公示”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监督保障。一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年度抽查计划59项,完是落成27次抽查任务。开展联合检查6次,向县发改局等单位发放监管工作的提醒函14份。加大督导频次。二是不定期、多形式开展工作纪律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约谈通报,及时整改,并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各股、所队,及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依据,全面根治“慢、混、散、满、浮、懒、庸、差”等顽瘴痼疾。三是以“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为契机,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干部的宗旨意识、提高执法能力、严明工作纪律。突出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三个环节”,坚持从严从实的工作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良、党群满意的市场监管队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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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作了一些努力和探索,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方式单一,公开内容和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完善平台建设,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安排专人维护。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强内容审核,推动政务公开数量充足,更新及时,内容实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结合主业主责,进一步细化公开流程,严守保密条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