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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潼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人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23年共计发布信息178件,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87件,通知公告类信息70件,政策解读类信息21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制作、管理、网上公开等各个环节管理核查工作,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制度,层层把关,定期对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整改,杜绝出现错别字、敏感词和错误表述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现有新媒体平台为潼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2023年共发布信息178件,其中潼关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5件(含人才招录9件),渭南青年网发布信息1件,渭南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信息2件,渭南日报1件,渭南日报健康周刊1件,陕西党建网1件,中华纪检新闻网1件。

(五)监督保障。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指定专人管理,明确信息报送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和监督力度,严禁擅自发布不经审批的任何消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上的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还存在公开范围不够广的问题,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距离真正实现全面、彻底公开还有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党员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将细化公开的内容,加大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根治欠薪等各项政策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公开力度,扩大政务新媒体覆盖面,做到及时、准确、高效,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