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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潼关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指导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坚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各单位负责人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上下协调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紧密结合“放管服”部署,不断提升服务效能。简化办事程序,大力推进政务、警务公开。加强微信公众号、微博建设和管理,完善 “互联网+政务平台”建设,不断简化并公开各类行政审批程序和环节,力所能及的让群众“最多跑一次”。三是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建设。我局不断加强资金投入、加大硬件建设,认真做好网上办理服务工作,确保运行高效。

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请予监督。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2023年,我局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及时对外发布警务活动、预警信息、重大案件、便民措施以及公安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渠道发布信息累计93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上下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收集,建立人员明确、逐级落实的责任体系,全面履行工作职、整理、审核、上报四位一体的工作流程,逐级明确上报人员、审核领导责任责,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大力推进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完善网站服务功能,增强交互性,为我局与公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便捷的平台和渠道。通过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及时对外公布警务活动、预警信息、重大案件、便民措施、证照办理、户籍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广泛收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及时回复“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长信箱、政务咨询等政民互动事项,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咨询93件,办结率为100%。2023年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5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2

行政强制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5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有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开的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主动完善公开信息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