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信办【2015】05号
市信息办:
根据渭信化办发〔2015〕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和健全制度。
我县明确政府信息办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订了《信息报送、审核、发布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同时,对市长信箱、县长信箱、人民网、政府网站的各类投诉、建议、咨询按照流程进行处理回复。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微博、新闻媒体、公告、公示栏、宣传资料等,及时公开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规范性文件、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等重大事项。积极推进“三农”工作和社会保障、教育、医药卫生、扶贫等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公开。对县本级、县级部门 “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集中统一公开。逐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不断丰富完善信息公开载体。
一是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强化内容保障,积极畅通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全面清理门户网站栏目,完善栏目设置,及时上载更新信息。二是以多种手段开展信息公开。通过设置固定公开栏、政府微博、政府手机网、印发宣传资料等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逐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今年以来,继政府网站改版后,又建设了手机版政府网站,新浪政府微博、官方微信也在筹划建设开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全县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各类信息 6600 余条,上报市政府网站信息2600余条。在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 7条;规划计划招商类信息15条;专题信息 650余条;网上服务、民生专题类信息 260余条;企业各类信息50余条,新闻、通知公告及工作动态等其它类信息 3080余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1.各级政府规范性文件
通过政府文件、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等多种栏目公开了国家、本省、本市、本县各类规范性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和重要工作计划
公开了人大、政府、政协的工作报告以及县委和县政府的工作要点,2014年潼关县省市级重点项目及县级重点项目以及2014年强县富民十件大事。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对2013年潼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潼关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进行了公布。
4.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学校概况、教育收费、学生就业、帮困助学等方面,公开了义务教育收费、高中教育收费等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婚育收养、社会保障、交通出行、就业等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管理、土地招投标、保障房建设以及分配等方面信息。
5、政府机构和人事
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姓名电话、人事任免等信息。
6、市长信箱、县长信箱、咨询投诉、信访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互动栏目累计收到有效信件 56 件,回复率达到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目前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至今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潼关政府网站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的费用,全部免费在网站上公开。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
1、由于个别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少数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单位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部分单位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2、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部分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机构组织及人员未真正落实到位,主动公开信息及更新维护还不够及时。
3、公开质量有待改善。部分部门信息公开内容简单,形式单一。还有的公开手段落后,运用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布政务信息的比重少,致使群众和企业获得政务信息的渠道不畅。
(二)改进措施
1、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进一步统一认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高效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的重要性,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
2、加强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加强各信息公开受理点的各项业务培训,培养一批通晓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人员,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着力加强医院、学校、卫生、社保、国土等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潼关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
附件1
潼关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10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60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6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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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朱俊锋
联系电话:09133821217 填报日期: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