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2月1日在潼关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潼关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县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主题教育为引领,聚焦“三个年”活动,以财政绩效管理大提升为主线,充分发挥财政“收、支、管、调、防”作用,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较好,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3969亿元,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18.6亿元,由于收到新增专项资金支出,将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19.2亿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526万元,占年初预算13000万元的111.7%,同比增收1944万元,增长15.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881万元,同比增收783万元,增长9.7%;非税收入完成5645万元,同比增收1161万元,增长25.9%。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1800万元,占调整预算192000万元的99.9%,同比增支19512万元,增长11.3%。主要支出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9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669万元;教育支出2971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5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5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000万元;农林水支出285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62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1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5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99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2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447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175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950万元,调入资金1776万元,上年结余941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268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800万元,加上上解支出420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76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0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12771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为14114万元,减结转下年支出14114万元,年终净结余为零。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65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616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2200万元、上年结余8055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85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4488万元,上解支出109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926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2374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0925万元,收入总计4329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996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33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74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上年结余44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81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8万元,调出资金1776万元,年终结余3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全县政府一般债务年初余额74015万元,本年新增一般债券6000万元,新增再融资一般债券5752万元,偿还7763万元,年末余额78004万元;政府专项债务年初余额88100万元,本年新增专项债券42200万元,偿还2800万元,年末余额127500万元。
目前省市补助结算对账正在进行,最终数据尚未确定,待决算批复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持续提升财政保障新能力
一是加强收入组织管理。坚持财税库银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机制,财政收入提前一个半月完成预算收入任务,年底达到14526万元,较2022年同比增收1944万元,增长15.5%。二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强化财政存量资金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机制,加大资金盘活力度,全年缴回国库存量资金7647万元,统筹用于“三保”等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三是全力向上争取资金。坚持把争项目、争政策、争资金,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密切关注中省市政策动态和投资导向,主动分析研判,配合部门精心策划项目,努力争取中省市最大支持。全年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0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7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6000万元,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不遗余力稳住大盘促发展
一是减税降费有效落实。持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留抵退税”等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接续推进“免申即享”,全年减税降费全量资金1.73亿元,帮扶市场主体减负前行。对执收执罚单位开展“非税收入”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着力规范财经秩序,营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二是专项债券作用凸显。紧盯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加强与发改、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加强与中省市财政部门对接,积极谋划申报和发行使用债券项目,弥补资金缺口,拉动经济发展。全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4.22亿元,支持实施净水厂配套管网分压供水建设、第二人民医院康检综合楼建设等10个重点项目,拉动了有效投资,为推动县域重大项目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直达资金加快落地。积极发挥直达资金“快、准、严”的优势,紧抓项目推进,严把质量关口,不断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尽早发挥效益,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全年直达资金支出3.8245亿元,支付进度99%。四是助企纾困精准发力。综合运用政银担、创业担保贷款等方式,全面落实助企纾困及稳市场主体政策,引导金融资源流向中小微企业。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01万元,惠及小微企业5家。通过融资担保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2238万元,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提振发展信心。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守财政安全底线防风险
一是坚持预算刚性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严格执行县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控预算追加,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二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坚决做到应保尽保,确保人员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确保部门运转平稳,确保基本民生资金保障到位。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全面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各项规定,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坚决遏制债务增量。建立政府到期债务还本付息动态监测机制,综合运用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压缩一般性支出等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年偿还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13559万元。全县政府债务风险等级多年来均被评定为绿色等级。2023年我县国外贷赠款债务管理工作得到省市财政部门通报表彰。同时,加大暂付款消化力度,库款运行风险明显降低,受到省市财政部门充分肯定。
(四)聚焦改善民生福祉,全力共创美好生活暖民心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全年民生支出15.957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3.2%,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教育科技方面,全面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政策要求,拨付资金29716万元,支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及教育教学基础设施提升,全力保障各学段公用经费、营养改善、助学金等教育民生政策实施,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文化旅游方面,拨付资金5363万元,支持体育场建设、博物馆提升改造、惠民演出和其他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改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方面,拨付资金26292万元,支持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临时救助、优抚、城乡居民养老、残疾人生活补贴等各类补助政策资金落实,实现了应保尽保。拨付就业资金1134万元,支持重点群体稳岗就业。公共卫生方面,拨付资金17659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龄补助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乡村振兴方面,严格落实过渡期内中省市衔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拨付财政衔接资金6602万元,支持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拨付资金4041万元,支持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320万元,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住房保障方面,拨付资金6393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生态环保方面,拨付资金9569万元,支持清洁能源替代、列斜沟生态环境治理、河道综合整治提升,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秦岭生态保护、国土绿化等环境治理项目,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加快现代财政建设,推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是扎实推进财会监督。印发了潼关县财会监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并逐项整改销号,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财会监督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财政云”为支撑,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全县130家预算单位全部纳入财政云平台开展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实现预算编制、审核、下达、执行、调剂等全流程信息化,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预算编制工作连续多次获得市财政局通报表扬。三是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运用“财政云”系统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监控,对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对16家单位22个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国有资产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完成全县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提高管理效能,实现保值增值。建立国有独资企业董事、监事履职报告工作制度,“清廉国企”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五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用好“832”采购平台,超额完成采购任务。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不断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和行为,确保政府采购政策落到实处。六是加强投资评审管理。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做实做细评审内容和标准,全年财政投资评审项目79个,送审资金5亿元,审减5405万元,审减率11%,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与此同时,乡镇财政管理、“一卡通”管理、会计服务管理等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财政管理效能持续提升。
2023年,财政运行总体良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县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税收收入质量不高、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与偿还政府债务本息等刚性支出叠加的突出矛盾、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解决。恳请各位代表、委员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并给予一如既往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三、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潼关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省市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聚焦“3+N”绿色现代产业体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要求,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资金需求,持续推动全县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谱写新时代潼关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5000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228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476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014万元,上年结余1411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31万元,调入资金1238万元,收入总计157552万元,减去上解支出2354万元,可安排财力155198万元,安排债务还本支出1530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66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和隐性债务还本付息8857万元)。
主要支出科目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0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299万元;教育支出2510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1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75万元;农林水支出1844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28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5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9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07万元。
2024年,“三保”支出预算101576万元,其中“保工资”69846万元、“保运转”5350万元、“保基本民生”2638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492万元,较上年预算压减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5万元,公务接待费23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819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21万元,上年结余3926万元,收入总计134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2208万元(其中专项债券利息4177万元),调出资金123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394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3338万元,收入总计4727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2153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574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5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万元,上年结余30万元,收入总计1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108万元。
四、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注重提质增效,落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一是严格征管抓实收入。聚焦全年收入预算,强化收入预期研判,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做到重点税源、“一次性税源”、“零散税源”齐抓共管,确保全年收入任务高质量完成。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坚持把争资争项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学习中省市财政政策,把握国家政策动向、资金投向,加强向上沟通汇报对接力度,大力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同时,紧盯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发国债、专项债券等政策导向,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领域,加大项目策划谋划申报力度,争取更多资金政策向我县倾斜,提高县级财力保障水平。三是积极落实政策支持。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减退效率,持续加大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力度,增强财政助企纾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普惠金融发展奖补政策,不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担保扶持力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壮大。
(二)坚持以民为本,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补齐民生“短板”,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岳渎中学等项目建设,落实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足额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二是促进稳岗扩大就业。统筹用好各类就业补助资金,持续关注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确保重点群体应享尽享。三是落实各项保障政策。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全面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落实提标扩面政策,支持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四是支持医疗卫生发展。全力支持健康潼关建设,积极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持续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五是支持保障改善住房。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持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六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秦岭生态保护和黄河流域综合治理,当好秦岭黄河卫士。支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生态薄弱区域生态治理,坚决打好“蓝天、碧水、青山、净土”保卫战,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三)支持乡村振兴,全面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的要求,安排县级财政衔接专项资金,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充分利用政府债券支持农业农村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持续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快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和旱作节水农业等建设,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政策,保障农民收益和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全力保障粮食安全。三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力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擦亮乡村振兴美丽底色。
(四)筑牢底线红线,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守底线不能碰,红线不能越的工作纪律,将保障“三保”和防范财政风险作为财政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优先支出,对标省市清单,完善县级“三保”保障清单,确定支出标准。在确保原有支出强度的基础上,对新增的“三保”提标扩面政策足额保障、不留缺口。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将压减下来的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支出,将“三保”底线兜得更牢更紧。二是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健全完善政府债务长效管控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新增债务。提前部署安排、分解下达2024年债务化解任务,落实完善化债工作运行流程,强化政府债务目标责任考核,坚决守住债务风险底线。深入推进融资平台转型升级,健全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提升市场化投融资能力。加大暂付性款项消化力度,做好库款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确保库款规模处于合理区间,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五)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增强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稳妥实施预算一体化建设,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格落实人大决议,积极主动向人大报告财政预算和决算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国有资产及债务管理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事前评估、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评价管理、成果运用“五位一体”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增强部门单位绩效意识,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应采尽采”的原则,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采购备案、审批管理制度,规范采购程序,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管理质效。四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全面摸清资产“家底”,制定国有资产“一览图”,进一步规范资产购置、处置、核销、调拨的审批、登记等工作,打好国有资产“保卫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努力使其保值增值。五是健全财会监督机制。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重大政策落实、预决算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会计信息质量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同时,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建设一支能打硬仗的财政干部队伍。
2024年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加快谱写新时代潼关更加绚丽出彩的新篇章做出新的贡献!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5.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6.“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7.“一卡通”。指将国家直接补贴给公民的各种财政性补贴资金,实行“一户一折一号”管理,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打入个人账户的兑付方式,然后由公民自己到金融部门领取,从而防止资金通过部门和基层单位甚至个人发放带来的滞拨、克扣、挪用现象的发生,建立补贴资金发放的绿色通道,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位。
8.绩效管理。指根据绩效理念,制定明确的公共支出绩效目标,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不断循环的综合过程。
9.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债券。
10.再融资债券。指在上级核定额度内发行的,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发行的政府债券本金的政府债券,包括再融资一般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
11.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12.财政云。财政云是采用全面云化模式,实现各区域基础设施的云化+财政应用微服务化,采取大应用拆分成小应用,快速迭代、持续交付、资源弹性分配,快速响应业务需求,充分发挥云的优势,彻底解决长期困扰财政部门的数据标准庞杂、业务流程脱节、信息资源分散、数据无法共享等问题。
13.三保支出。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县级要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
14.直达资金。中央通过新设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将资金直达基层政府直接惠企利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同时将有关指标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