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梦琦)5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暨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在渭南召开。期间,部分与会代表来潼关县参观调研。
在潼关县博物馆,与会代表一行依次观览潼关历史人文、自然地理、社情民俗、经济发展四个展厅,全方位感受潼关浓郁厚重的历史文化。在秦东镇古渡口,实地参观了县人民法院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详细了解该院立足独特地理位置,通过依法快速审结环境资源案件、打造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倡导环境公益、定期联合执法宣传,扩大潼关环资审判影响,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有效保护潼关段黄河生态,筑牢黄河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近年来,潼关法院积极探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治理新模式,形成“一二三四五”(即立足一座古城,守护秦岭、黄河两大屏障,实现蓝天、碧水、净土三个目标,宣传“黄河文化、关隘文化、廉政文化、古战场文化”四种文化,拓展环资审判修复、保护、教育、宣传、引领五项职能)环资审判工作思路。打造点面结合、多层级、多区域协同治理格局,多措并举助力生态环境保护,通过与县检察院、县黄河河务局、县林业局等多家单位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司法与执法衔接,推进纠纷多元化解。与河南灵宝法院、山西芮城法院共商共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区域司法协作。定期与潼关各中小学合作,开展“从课堂走入基地”等普法宣传活动,强化司法修复基地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引领作用,持续推动构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全民共同参与新格局。与会代表表示,此次交流学习、经验共享,达到了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目的。
保护好黄河,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潼关法院秉持能动履职、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最严法治、协同治理等新时代五大环境资源审判理念,认真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切实提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黄河的意识,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