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是陕西省唯一同时承载黄河、秦岭两大国家重要生态屏障的县区,“岳渎相望”的成语产生于此。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潼关县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践行“生态立县作示范、绿色发展勇当先”的要求,潼关县积极推动创建烟花爆竹“零燃放”示范县工作,全力打造“文明、绿色、生态”名片。
近日,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创建烟花爆竹“零燃放”示范县实施方案》。提出在现行主城区禁燃的基础上,到2021年底,城关街道办(县城驻地)辐射范围内实现烟花爆竹“零燃放”;到2022年底,在巩固城关街道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成效的基础上,实现秦东镇、代字营镇2个镇辖区烟花爆竹“零燃放”;到2023年底,完成剩余2个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全面达到全县区域烟花爆竹“零燃放”,积极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做出贡献。
环境就是民生,蓝天也是幸福。烟花爆竹的燃放不仅造成环境污染,而且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易带来安全隐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既是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创建生态文明县城的重要举措,又是保障公共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预防火灾的有效手段,全面禁燃有百利而无一害。
潼关县坚持“源头整治、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通过各级干部齐抓共管,采取“宣传鼓动、行政推动、干群互动、示范带动、全民共动”等方式,积极营造氛围,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让烟花爆竹全县范围“零燃放”变为可能。
一是突出重点。坚持把主城区作为禁燃禁放的主阵地主战场,停止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严惩违法储存、运输和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铁腕管控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紧盯关键节点和重点区域,采取“人防+物防+技防”,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形成震慑作用。
二是疏堵结合。在执行主城区禁燃的基础上,一方面做实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由供销社、行政审批局、应急局等部门联合开展调研,全面摸清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零售点底数;另一方面找出路——探索退出机制,积极推动烟花爆竹行业经营者转型,从源头杜绝燃放现象发生。
三是强化举措。充分发挥各镇办、各部门主力军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号召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争当“零燃放”的倡导者、宣传者、鼓动者、实践者,全面落实“五项举措”,全力营造烟花爆竹“零燃放”示范县。采取全面宣传,通过党员干部示范、团委妇联倡议、学校“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倡议广大干部群众在全县范围内“从我做起,互相监督,自觉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劝阻、及时制止身边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采取有奖举报,设立“潼关生态环保有奖举报”公众号,广大群众可通过“随手拍”举报燃放行为,每次奖励200元,全面动员群众参与烟花爆竹禁燃行动,营造“人人都参与、人人都举报、人人都监督”的工作氛围;采取奖罚措施,每年设立100万元专项经费,对连续一个月烟花爆竹“零燃放”镇办奖励10000元,助推禁燃措施高效落实;建立网格员机制,按照市政府要求,在各镇办建立烟花爆竹禁燃网格员巡查机制,每人每月给予300元-500元的补助,最大限度发挥网格员基层政策“宣传员”、城区村头“巡查员”、禁燃禁放“监督员”的作用,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监督全覆盖;实施“1+1”示范,每个镇政府驻地所在村(社区)加上一个群众基础好的行政村(社区),率先做到“零燃放”,形成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作用,全力推进全域烟花爆竹“零燃放”创建工作。 (信息员:杨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