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在潼关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在控源头、治重点、强措施上狠下功夫,重点围绕烟花爆竹、机动车、工业、扬尘、污染治理等方面,主动出击,合力攻坚,全力以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潼关县实现全年优良天数296天,优良率达到81.1%,比去年同期增加9天,创历史新高,位居全市第一。
烟花爆竹污染管控“零容忍”。积极创建烟花爆竹“零燃放”示范县,印发创建烟花爆竹“零燃放”示范县实施方案,各镇办累计悬挂横幅500余条,墙体广告200余幅,张贴通告3000余份,发放宣传页30000余份,共计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典型案件16起,罚款6000余元。
全面强化机动车污染管控。先后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抽查200余辆次;我们严厉打击尾气超标车辆和“冒黑烟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货车闯禁300余辆、无审车辆700余辆、沿路抛洒车辆1000余辆,劝返、分流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货车500余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156台。
多措并举抓好工业企业污染管控。1家公司完成还原炉焚烧装置尾气处理系统升级改造。14家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气回收装置并正常使用,实现达标排放;13家涉及喷烤漆房汽车维修企业,已全部按要求安装了废气处置设备,并且运行良好;5家汽修厂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从源头减少VOCs的产生。
落实落细扬尘污染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建筑工地“红黄绿”标识分类管控制度,常态化对县城14家在建工地进行督导检查,累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2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立案查处2起,共处罚金11万元。出动保洁作业车辆5300台次,洒水1800台次,扫地1800余次,雾炮1700余次,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
重拳出击强化污染管控。制定下发“双替代”查漏补缺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煤改电”改造2180余户,划定县域禁燃区,下发并张贴《关于禁燃区禁止使用燃煤的通告》350余份,对禁燃区内个体经营门店下达《限期拆除燃煤炉具通知》150余份,拆除燃煤炉具15户。累计查扣非法拉运散煤车辆35辆,查扣型煤2000余块。对燃煤非采暖季每季抽检1次、采暖季每月抽检1次,截至目前进行9个批次的抽检。 (信息员:刘媛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