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和预防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切实提升各级人员的环保意识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速度和应急抢险能力,12月30日,由潼关县人民政府主办,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潼关县兴地矿业开发公司承办,在兴地矿业公司秦太选厂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副县长张波出席活动并讲话,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各厂矿企业以及陕西省地矿第六地质队有限公司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本次演习以兴地公司秦太选厂寺沟尾矿库风险污染源为案例,模拟企业生产过程中尾矿水溢流外泄导致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演练现场,兴地矿业公司巡库查险人员发现尾矿水溢流外泄,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后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方面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紧急措施,对涉事车间迅速停产,并出动抢险组、技术组分别对尾矿回水泵进行抢修,对泄漏处进行了截流封堵,停止废水外排。
另一方面,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接到兴地公司事故上报后,组织事故调查组、应急监测组等迅速响应到场,开展模拟事故现场调查和布点采样检测,及时研判事故动态和作出相对处置,最终完成抢险工程,经连续监测已恢复正常值,演练结束。
本次环境应急演练部署周密、程序完整、贴近实际、措施科学、配合默契,获得了现场观摩代表一致好评。
最后,张波强调,生态环境安全无小事,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监管、属地政府巡查、厂矿企业主体”四方责任,在日常工作中要统筹兼顾,提高生态安全思想认识;各企业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还要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环境风险日常管理、应急制度,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力保障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