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潼关县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1.2020年省委工作专班“回头看”反馈问题。
反馈问题:潼关县东桐峪中金公司二分矿工棚,部分已拆除,现场已覆土,复绿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2022年7月中金公司对拆除工棚的场地进行绿化提升,共补栽各类苗木47棵,播撒草籽1.5公斤。
整改目标:提升绿化覆盖率,按照整改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3年4月30日前。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3月2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潼关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联系电话:0913—3829110
联 系 人:何振刚
联系地址:潼关县金城大道潼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