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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委专班综合组回头看反馈问题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20 17:15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潼关县关于省委专班综合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问题反馈及整改完成情况:

潼关县美鑫石料加工厂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建设有轻钢结构厂房,四周已有篷布围挡,建有废水沉淀池,部分生产设备未做到全封闭。

已按照环保要求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潼关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3月26日,共7天受理单位:潼关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913-2499616

联系地址:潼关县和平路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