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东镇联合潼关县林业局在秦东镇辖区共同开展了主题为“依法保护资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普法宣传活动,呼吁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修复,认识湿地、了解湿地、爱护湿地。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围绕“什么是森林草原湿地”“为什么要保护湿地”“破坏湿地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向村民宣讲湿地知识,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湿地生态保护成效及生态文明理念。来往群众纷纷驻足观看,领取宣传资料,了解宣传活动内容。本次活动悬挂宣传横幅4条,发放宣传彩页2000余份,解答群众问题30余次。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扩大了宣传范围,提升了宣传效果,进一步普及了湿地知识及湿地文化,呼吁镇域内群众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到保护湿地中来,保护湿地鸟类、禁止在湿地保护区放牧,禁止在湿地内用火等。
下一步,秦东镇将始终秉持“依法保护资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不断加大湿地生态保护建设力度,增加湿地保护修复投入,大力宣传湿地重要生态功能,努力营造关心湿地、爱护湿地、参与保护湿地的社会氛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供稿:张小军 审核:史冰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