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潼关县水务局以“三个年”建设为抓手,采取“四个加强”措施,着力从法治宣传、队伍建设、执法力度、权力清单梳理四个方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助推依法治水管水,全面推动法治建设规范化常态化。
加强水利法治宣传,用理论育人。以会前学习学法为平台,促进学法用法为目的,坚持不懈抓好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诵读活动,通过举办专题学习、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等形式,加强内部法治宣传工作。以节日广场宣传为平台,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宣传,深入开展水法律知识普及,广泛宣传用水小窍门和节水知识,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水法治观念和节水意识。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用纪律炼人。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专项清理工作和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馈的问题为契机,我们鼓励符合条件的水务干部积极考取执法资格证件,并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用案件警人。突出水行政执法重点,加强河道非法采砂治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取水许可管理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2024年上半年共出动巡查车辆110余次,执法人员270余人次,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起,现已全部结案。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河务局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建立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了执法合力,有力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
加强权力清单梳理,用制度管人。我们认真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明确行政权力清单,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紧密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对现行的水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完善。对内制定并完善了“两考一奖”工作制度,加大了工作纪律执行力度,采取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有效规范了干部行为。对外根据工作性质,不断完善水利工程施工规范,健全农村饮用水、农村机井管理维修养护制度,为水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确保了水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