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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的通报

来源:潼关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6-15 08:31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县开展了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季度对纳入备案管理的37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覆盖、全时段检查,主要包含内容更新发布、互动功能使用、备案信息管理等方面。本次检查结果:合格政务新媒体21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16个,合格率56.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互动功能不可用。因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所有政府网站互动栏目链接发生变动,县大数据中心已通知各单位及时更新互动功能链接。本次检查仍有13个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不可用。

(二)内容更新不及时。本季度检查发现2个政务新媒体存在14天无更新问题,即“平安金城”今日头条、“潼关创建”微信公众号。

(三)链接商业广告。本季度检查发现1 个政务新媒体链接有商业广告,即“潼关教育”微信公众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主办主管责任,继续加强日常建设运维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一是提高内容保障能力,加大审核力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证发布内容完整准确,杜绝表述错误、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二是健全常态化监管体系,凡未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新媒体要尽快完善报备程序或立即自行注销,规范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程序。三是重视监管平台反馈问题,每日登录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查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全面提高政务新媒体运维保障能力和水平。

请存在问题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并于6月16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县大数据中心(县政府三楼 联系电话:3821808)。

附件: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

序号

新媒体名称

新媒体类型

存在突出问题

1

平安金城

今日头条

监测时间点内2周未更新

2

潼关创建

微信公众号

监测时间点内2周未更新

3

潼关应急

微信公众号

互动功能不可用

4

潼关县太要镇人民政府

微信公众号

互动功能不可用

5

秦东镇

微信公众号

互动功能不可用

6

潼关教育

微信公众号

互动功能不可用

7

代字营镇人民政府

微信公众号

互动功能不可用

8

潼关创建

微信公众号

互动功能不可用

9

城关资讯

微信公众号

互动功能不可用

10

潼关县桐峪镇人民政府

微信公众号

互动功能不可用

11

潼关供销

微信公众号

互动功能不可用

12

潼关精准脱贫

微信公众号

互动功能不可用

13

潼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微信公众号

互动功能不可用

14

潼关环保

微信公众号

互动功能不可用

15

潼关财政

微信公众号

互动功能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