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政办函〔2023〕94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及省政府、市政府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的要求,我县开展了2023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三季度,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能紧紧围绕各自工作积极发布本单位工作动态和相关政策法规,能够及时、完整转载重要信息,信息更新频率较上季度明显提高,大部分单位都能在一周内及时更新。本季度对纳入备案管理的37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内容更新及时性、原创信息发布量、互动功能可用性等方面。检查结果为:合格政务新媒体35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2个,合格率94.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更新不及时。超过14天未更新政务新媒体2个:“陕西省重点示范镇秦东管委会”微信公众号、“平安金城”今日头条;二是未发布原创信息。检测时间点前1个月内未发布原创信息的新媒体1 个:“陕西省重点示范镇秦东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三是互动功能不可用。互动功能不可用新媒体 1个,即“潼关交警”微信公众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定期开展自查检查,做好互动交流平台建设,及时更新信息等工作,对无法保障心领神会更新的栏目或不实用的栏目要及时进行清理,全面保障政务新媒体账号规范、高效运行。要严格遵守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等报备流程,禁止私自开设和注销新媒体、更改政务新媒体账号名称等。
(二)强化内容保障。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做好政务新媒体日常更新工作,加大信息采编力度,强化原创信息发布量,提高原创信息比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及时发布本单位发布的政府文件的政策解读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三)突出问题整改。本季度检查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要对照问题立即整改,并于9月20日前将整改报告送县大数据中心(县政府三楼 联系电话:3821808)。其余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附件:2023年第三季度存在问题政务新媒体名单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2023年第三季度存在问题政务新媒体名单
序号 | 新媒体名称 | 新媒体类型 | 是否合格 | 存在突出问题 |
1 | 陕西省重点示范镇秦东管委会 | 微信公众号 | 不合格 |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未更新,1月内无原创内容 |
2 | 平安金城 | 今日头条 | 不合格 |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未更新 |
3 | 潼关创建 | 微信公众号 | 合格 | 菜单栏目更新不及时(创建动态:创建简报、公益广告、陋习我来拍,创建成果:创建资料、创建教育) |
4 | 城关资讯 | 微信公众号 | 合格 | 菜单栏目更新不及时(城关资讯),“城关新闻”打不开 |
5 | 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微信公众号 | 合格 | 菜单栏目更新不及时(监管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量计量监管) |
6 | 秦东镇 | 微信公众号 | 合格 | 链接错误(业务办理:年报),菜单栏目更新不及时(秦东简介:发展规范、重点项目,便民服务:百姓之家、计生服务站,走进秦东:秦东艺苑) |
7 | 太要镇 | 微信公众号 | 合格 | 链接无法打开(历史消息) |
8 | 桐峪镇人民政府 | 微信公众号 | 合格 | 菜单栏目更新不及时(新闻中心:通知公告、学习园地) |
9 | 司法局 | 微信公众号 | 合格 | 链接无法打开(互动交流:中国普法网) |
10 | 潼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微信公众号 | 合格 | 菜单栏目更新不及时(政民互动:我为群众办实事) |
11 | 潼关交警 | 微信公众号 | 合格 | 链接不正确(信息查询:最美交警投票),链接无法打开(网上互动,贴心应用:主题小游戏,网上互动 政民互动) |
12 | 潼关发改 | 微信公众号 | 合格 | 菜单栏目更新不及时(政务大厅:部门风采,项目动态,ppp专栏:潼关县PPP项目库,3P合作模式及案例,PPP政策讯息,PPP推进动态) |
13 | 潼关供销 | 微信公众号 | 合格 | 菜单栏目更新不及时(三农信息) |
14 | 潼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微信公众号 | 合格 | 菜单栏目更新不及时(走进住建:工作动态、领导分工、重要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