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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的通报

来源:潼关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12-19 11:32

潼政办函〔2023〕1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务新媒体总体情况

第四季度,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能紧紧围绕各自工作积极发布本单位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及时转载重要政府信息,新媒体更新频率较上季度明显提高,大部分单位都能在一周内及时更新。本次检查内容主要为内容更新、原创信息发布、互动功能可用性、内容表述错误等。截至12月中旬,全县政府系统运行政务新媒体37个,检查结果为:合格政务新媒体35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2个,合格率94.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更新不及时。“潼关发改”“城关资讯” “潼关创建”

3个微信公众号子栏目更新不及时;二是未发布原创信息。“陕西省重点示范镇秦东管委会”微信公众号检测时间点前1个月内未发布原创信息;三是发布内容形式单一。“潼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在监测时间点1月内仅发布5条信息,其中4条为周工作动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继续加强日常建设运维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一是提高内容保障能力,加大审核力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积极发布原创信息,杜绝表述错误、泄露个人信息等底线问题;二是健全常态化监管体系,定期开展新媒体更新情况和互动功能的自查;三是规范栏目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更新各个栏目内容,对无法保障更新或不实用的栏目要及时清理,全面保障政务新媒体规范、高效运行。

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对照问题立即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并于12月22日前将整改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送县大数据中心(县政府三楼 联系电话:3821808),其它单位要对照问题开展好自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附件:2023年第四季度存在问题政务新媒体名单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

2023年第四季度存在问题政务新媒体名单

序号

新媒体名称

新媒体类型

是否合格

存在突出问题

1

潼关发改

微信公众号

不合格

栏目未更新(职能简介内容为2017年经济发展局职责)

2

城关资讯

微信公众号

不合格

新闻类栏目14天未更新(城关资讯栏目)

3

潼关创建

微信公众号

合格

栏目更新不及时(创建简报栏目)

4

陕西省重点示范镇秦东管委会

微信公众号

合格

监测时间点1月内无原创内容

5

潼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微信公众号

合格

发布内容形式单一,监测时间点1月内仅发布4条周工作动态